同時被綁架構陷的66歲法輪功學員朱鳳蘭,也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兩人已向新鄉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在新鄉市南高村,新鄉市南橋分局和國保二十多人,用鑰匙打開了院子的大門,又用鑰匙打開了租屋的門,綁架了鄭家金、朱鳳蘭,並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
鄭家金、朱鳳蘭被劫持到南橋分局審問,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兩位老人被綁架到新鄉市看守所。鄭家金血壓240,又是保外就醫人員,看守所拒絕接收,於當晚回到了家。朱鳳蘭被非法關在新鄉市看守所至今。
新鄉市輝縣市法院分別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四月八日、五月八日三次非法對鄭家金、朱鳳蘭秘密開庭。 五月十九日,輝縣市法院非法判決:鄭家金九年;朱鳳蘭七年六個月,均勒索罰款一萬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份,鄭家金的退休養老保險金被河南省鄭州市社會保險局停發,並還要追回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已經領取的退休養老金。
鄭家金,新鄉市鐵道隧道局工程師,一九九八年退休。他原來是一個黃疸病患者,全身發黃,修煉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鄭家金到法輪功學員郎改琴家串門,正趕上新鄉市南橋派出所執行新鄉市公安局統一行動,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郎改琴。因兜裏裝有做電腦系統的U盤,鄭家金被南橋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當天,郎改琴、焦秋芳等十多位新鄉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隨後十一月二十八日,鄭家金被新鄉市衛濱區檢察院非法以「因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批准逮捕,後非法起訴到新鄉市衛濱區法院。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新鄉市衛濱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開庭,整個過程不准旁聽,偽造證人證言,只簡單問了問情況;隨後四月三十日未開庭秘密判決,枉判鄭家金七年六個月。
之後鄭家金及家人請北京律師上訴到新鄉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五年七月份,新鄉市中級法院將此案駁回重審。接下來,中共公檢法人員狼狽為奸,非法維持對鄭家金七年六個月的刑期,在二零一五年底不通知家屬,將鄭家金送往新密鄭州監獄繼續關押迫害,二零一七年保外就醫。
當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焦秋芳,在看守所被關六天,絕食抗議後被保外就醫,被迫流離在外,被非法網上通緝,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在租房內含冤離世。
郎改琴被非法關押在新鄉市看守所,因身體不合格,六天後被勒索五千元保釋回家,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剛回家,九日就又被新鄉市南橋派出所警察綁架,被輝縣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劫入河南新鄉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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