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怡均女士,漢族,今年47歲,原蘭州市某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因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勞教,蘭州市司法局至今沒有給其執業證年檢,使其無法正常執業。金怡均女士現家住蘭州市七里河區蘭工坪瑞興園南區家屬院,經常遭到街道辦、社區人員騷擾,。
一、社區脅迫家人替金怡均寫保證
二零一九年年底,金怡均居住地工大社區人員多次以創建文明城市為由上門,後來在金怡均不知情的情況下,脅迫金怡均的丈夫在社區寫了保證,此事不僅不告知金怡均,也不讓金怡均的丈夫告訴妻子整個過程,至今其丈夫都守口如瓶,隻字不提在社區寫的甚麼保證,誰讓寫的,寫的甚麼,怎麼寫的。
二、疫情平緩後對金怡均的騷擾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西湖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主任楊斌帶著社區綜治人員林婧等五人到金怡均家裏。家中只有金怡均的丈夫和孩子。等金怡均回家的時候,這些人已經走了。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點左右,街道綜治辦主任楊斌又帶著四個人共五人到了金怡均的家裏。金怡均在門口跟來人要工作證,楊斌說沒有工作證,身份證行不行?就拿出身份證,只有楊斌和林婧兩人的身份證。這些人進屋後,偷著給金怡均拍照,被制止。來人提到市政法委的要來見金怡均,要對之前寫好的「三書」進行驗收。然後借故單位開會離開。
金怡均後來找到街道辦事處,問楊斌:「三書」是誰寫的?楊斌說他剛調過來,不知道。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至十月二十八日之間,西湖街道工作人員張世全以普查人口為名,多次上門騷擾,直到金怡均找到街道辦事處,告知負責普查人口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承認該人是街道工作人員,他們會處理之後上門給金怡均道歉。金怡均說上門道歉不必要,讓他停止不合適的行為。後來留了家中丈夫的手機號,至今也沒有收到街道任何人員對處理結果的回覆。
三、先斷電斷水,後警車開道,派出所、街道、社區二十多人上門騷擾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週五),社區人員林婧上門騷擾,因沒敲開門離開。三月一日下午四點左右,小西湖派出所員警陳大洪上門騷擾,直接擰鎖子開門,因敲門沒開,離開。
三月二日下午三點四十到四點四十之間,社區書記巴娟娟前後三次敲門,門沒開,就將金怡均家中的水電直接通過物業斷掉後離開。這三人來的時間都是本人後來自己說的。
三月二日晚上七點,金怡均回家做飯的時候,發現斷電斷水,因為物業已經下班,只好等到第二天。第二天上午八點半,社區人員兩人自稱是臨時工,跑到金怡均家門口敲門,並打電話告訴社區綜治人員林婧,說金怡均在家,告訴金怡均說領導要來。
金怡均跟社區的兩個人一起下樓,在院子裏等這些人的領導。等的過程中,因物業就在金怡均所居住樓的一樓,金怡均進物業問水怎麼停了,物業人員說讓找工人給看看。金怡均問工作人員昨天是你值班嗎?對方說是。又問昨天誰來找過自己?物業的工作人員說沒有人找,正在說話的空間,物業辦公室裏湧進來一群人,最前面的一個男的,自稱自己是街道的書記王建中,一個女的稱自己是社區的書記巴娟娟。王書記讓到金怡均家裏去坐坐。金怡均說:不去家裏,就在物業這裏挺好,又有監控又有物業人員,要說甚麼就在這裏說。
說的過程中,物業人員很熱情的給騰出一間辦公室,要大家去物業服務站站長的辦公室去談。 到了站長辦公室,沙發上坐著社區書記巴娟娟、社區綜治人員林婧和街道綜治辦主任楊斌,辦公桌靠東頭坐著街道書記王建中,靠西坐的是後來進來的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陳大洪。金怡均選擇坐在街道書記王建中旁邊的一把椅子上。金怡均跟這些人要上門的法律依據,這些人你一言我一語的,總是打岔,剛開始不提及法輪功,還說他們沒有提法輪功,是金怡均在提。金怡均說:本來你們就是為了法輪功而來的,有甚麼隱瞞的?街道書記給金怡均說,街道最近有三個崗位,如果金怡均願意,可以上街道上班,雖然收入不是很多,只有一千七百元,但是街道的福利很好,也可以貼補家用。金怡均說,既然這樣,那麼街道完全可以出面讓司法局給我執業證年檢,這樣我不也就有工作了嗎?
跟街道書記說話的過程中,派出所員警陳大洪剛開始以自己看微信為藉口拿著手機對著金怡均,而後站起來直接拍照,接著就走來走去找各種角度給金怡均攝像,然後坐到椅子上,坐一會就又站起來給金怡均這樣攝像那樣攝像,還直接走到跟前直接到離臉部不足一尺的地方近距離攝像、拍照,這樣來回幾次後,片警再拿著手機到金怡均臉部攝像的時候,金怡均一把將其手機奪了過來。那一刻片警之前的囂張氣燄一下子消失了,趕緊雙手捧著自己的手機,生怕掉下來。並怯生生的說了句:你投訴我?
也就是那一刻,在場的其他人立刻站起來,抓住片警硬往門外推,片警臨出門時回來將自己放在桌上的包提上,並對金怡均說:剛才說的話不合適的地方請你原諒。街道書記也因片警的此行為表面上顯得很生氣的樣子離開了,屋子裏的人基本走光了,只剩下社區書記巴娟娟,是個女的,估計覺得她還能跟金怡均說上話。
因片警攝像的行為,隨後時間不長,這些人離開,金怡均看到滿院子都是人,很多都是街道、社區的人,警車停在住家樓棟口。金怡均告訴街道書記和社區書記,自己會去找他們。整個過程中,街道書記、社區書記和綜治辦主任都不停的跟金怡均要電話。實際上金怡均的常用電話,街道已經通過之前那個普查人口的工作人員從金怡均丈夫手裏拿到了,只不過跟金怡均在嘴上一要而已。考慮到今後打官司需要留電話號碼,為此,金怡均將自己的手機號留給對方,街道書記和社區書記也將自己的手機號留給了金怡均。
隨後的日子裏,金怡均多次找街道書記和綜治辦主任,以及社區書記和社區綜治員,並給他們書面的材料,告訴他們上門騷擾違反中國哪些法律?作為法輪功學員依據現行法律可以如何維權,作為街道人員和社區人員,以公權力的身份前往法輪功學員的家裏是需要出示法律依據的,作為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
四、找派出所要求出示員警上門騷擾的法律依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四點半左右,金怡均來到了小西湖派出所,找到了湯所長,告訴湯所長,自己就是金怡均,是法輪功學員。所長當時就打電話叫來了教導員王芳雄。教導員落座到對面沙發上後,所長問金怡均來派出所幹甚麼?金怡均說三月三日員警帶著二十多人到家裏去是違法行為。教導員說民政部有規定,取締了法輪功組織。說話間,教導員隨口說出金怡均是法輪功分子,金怡均就問教導員:「你為甚麼歧視我?」教導員說:「我怎麼歧視你了?」 金怡均說:「你說我是法輪功分子,這個分子就是歧視。」教導員趕忙改口說:「我說的是你是法輪功成員,你不也承認自己是法輪功嗎?」隨後又很自然的用員警審問犯人的口吻說:「我們得掌握一下你的思想動態。」
金怡均問教導員:「哪條法律規定你可以掌握我的思想動態?是誰賦予你權力來掌握我的思想動態?」教導員接著說:「民政部有通知取締了法輪功組織,你不知道嗎?」 金怡均說:「民政部取締的是法輪功組織,可法輪功沒有組織,從我自身的修煉中,就可以證明這一點就是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我就一直一個人,跟任何人沒有來往。」教導員一聽,很快的說道:「既然你是一個人,你得給我們說說你怎麼活動的?」
金怡均對教導員說:「您是執法人員,又是成人,您說話要負責任的,您得說說,我怎麼活動了?我如何活動了?」這時連所長都急了,和教導員一起給金怡均說:「就是說你作為普通公民可以生活、工作的活動。」後來他們又問金怡均為甚麼來派出所?金怡均說:「我要告訴你們三月三日,員警帶著二十多人到我家的行為是違法的。」他們說:「那你得告訴我們違哪些法了?」 金怡均說:「我寫了書面的東西。」他們拿了金怡均寫的書面的東西,金怡均還遞給他們公安部39號通知和新聞出版署50號令,分別給他們說明,39號通知的出台本身就是為了打壓法輪功,但是並沒有將法輪功寫進去,恰恰說明公安部也不主張打壓法輪功,再看看這個通知最前面的說明,那都是打壓法輪功之後才出台的依據,可是都沒有提及法輪功。 50號令對第99、第100號檔的廢止,則證明法輪功書籍現在是合法的,受國家保護的。 教導員很認真的拿了這些材料。
金怡均說:「下週我還要來,但是我需要你們給我法律依據,我需要書面的依據。」教導員很認真的說:「到時候我一定給你依據。」金怡均給所長一份給所長的信和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所長也接受了。
就是在金怡均給這些人講真相的過程中,這些人還在偷偷拍照,表示他們一直在做著工作,不是沒有動。為此,金怡均覺的要真正救了街道、社區人員,要直接找到政法委給其講清楚,這場迫害對他們真正的傷害。金怡均找了政法委書記這是第五個星期了,終於等到對方給自己一個確定的時間見面了。當今世上的人,每一個生命都值得珍惜,包括政法委的人、街道、社區、派出所的人。
參與迫害個人及單位的信息:
七里河區政法委書記:強生輝
七里河區610主任:藺主任
小西湖派出所所長:湯繼平,電話:18893843389 警號:016490
小西湖派出所教導員王芳雄,電話:13399312018 警號:012437
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陳大洪,電話:13399311496 警號:016119
西湖街道辦事處書記王建中 電話:13519316648
西湖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主任楊斌 電話:13893310618
西湖街道工大社區書記巴娟娟 電話:13893245231
西湖街道工大社區綜治人員林婧 電話:130087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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