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更有效的是施行針對中共的法律,指向性越具體越好。他呼籲各國適用《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legislation),並將參與活摘器官的罪犯添加到各國的制裁名單中;在國際上,對參與其中的專業機構和人員採取反向推定和孤立、排斥的行動;各國應提供移植旅遊報告,評估中共活摘器官的嚴重性並採取行動制止。
圖1: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2021年2月24日在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論壇上,就如何從法律層面制止活摘器官進行了分析。(視頻截圖) |
直接針對中共的法律更有效 應適用《馬格尼茨基法》
法律在結束中共活摘器官方面是否有作用?麥塔斯認為,在中國內部的法律沒有意義。「中共操縱著中國的法律制度,制定和執行法律都針對他人,而不是針對自己。該黨不會利用法律阻止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認為,世界各地應頒布「禁止與國外共謀強制摘取器官」的地方法律,這些法律也應具有通用性。但制定通用法律存在障礙,因為沒有太多來自中國的信息。
「中共通過出售良心犯的器官來為軍隊的衛生系統籌集資金,但它堅決否認這種情況正在發生。」「因此,雖然通用法律很重要,但並不能使我們走得很遠。」
麥塔斯認為,更有效的是施行針對中共的法律。這種法律有雙重作用,在避免共同犯罪的同時,它有指向性,「指向性越具體越好」。
他認為《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legislation)是應該使用的顯而易見的法律工具,但迄今尚未被普遍使用。該立法現已在多個國家存在並正在普及。在該法律之下,參與嚴重侵犯人權的人可以被公開姓名、禁止進入該國、並凍結其在該國的資產。
「該法律在許多國家被用於各種各樣的侵犯人權者,但還未被用於在中國共謀實施活摘器官罪行的人。多個已經實施該法案的國家,被要求將參與活摘器官的犯罪者添加到該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制裁名單中。」
反向推定移植業 應孤立中共從業者
麥塔斯認為,鑑於中國良心犯被活摘器官的普遍現象,對於所有器官移植領域的從業者來說,應該有一個反向的推定和孤立行動。
「可以假定,與中國的器官移植行業有關的每個人,都是執行活摘良心犯器官的同謀。」
他說,如果沒有清楚和令人信服的反向證據,就應該停止中國醫院的移植部門與國外醫院之間的交流;禁止該行業內來自中國或去中國的客座教授,停止授予其榮譽學位;不允許中國該領域的研究人員在國際上發表演講或發表論文;不允許在中國參加該行業的工作培訓;禁止參加在中國舉行的移植會議,或中國醫生出國參加此類會議;禁止中國該行業人員加入外國移植協會;也禁止外國人加入中國移植協會,等等。
「除非活摘器官的推定是不成立的,否則應採取全面的排斥或孤立(Ostracism)行動,因為沒有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中國沒有發生對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迫害。」
麥塔斯說,專業人士已經有很多機會可以做到這些,這不是新手段,而且短期就能見效。該行業需要組織起自己的孤立或排斥行為,意味著法律需要填補空白。
「目前,中國的衛生部門從良心犯那裏謀取器官是沒有成本的,賺了大錢卻沒有承擔惡果。這種孤立措施他們會讓其付出代價,使其重新考慮活摘器官將付出的代價。」
了解活摘器官嚴重性 各國應提交移植旅遊報告
他提出的最後一個建議是,所有國家都需要有法律來規定衛生部門、公共部門提交移植旅遊報告。
「現在,我們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我們對前往中國的移植旅遊還不夠了解。我們對進入中國的移植旅遊問題做的也不夠多,因為我們不知道問題有多嚴重。之所以不知道,是因為我們對此做得不夠。打破這個循環的唯一方法是強制報告。」
麥塔斯說,一旦我們看到前往中國進行移植的數量巨大,我們將看到問題的嚴重程度。意識到問題的嚴重,將動員國內外的參與者採取行動。
他最後說:「我們是否需要法律來結束在中國發生的良心犯被活摘器官?我的回答是:是的,但是我們必須在正確的地方制定正確的法律,才能對中國的這件事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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