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Macquarie University)臨床倫理學教授羅傑斯(Wendy Rogers)在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的論壇上從道德責任的角度,闡述了專業機構及人士應採取多項行動共同制止中共活摘器官。(視頻截圖) |
中共對活摘器官負有最終責任
羅傑斯教授在發言中強調應採取行動制止活摘器官。她說:「中國共產黨對活摘器官負有最終責任。是中國共產黨批准了對受害者群體的迫害,並允許在中國發展工業規模的器官移植。但是我們不能只是(在口頭上)說,中共應該負責、應該停手。」
她說,正如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所指出的那樣,受害者正被強行摘取的是我們人類同胞的器官。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他們享有與所有人一樣的基本權利和保護自己的權利。作為人類同胞,我們有責任對他們的困境做出反應。
專業機構和人士制止活摘器官的兩個前提:認知和權力
她認為有兩個條件可以讓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負起責任:認知和權力。她認為這兩個條件都已滿足。「首先是認知,有關機構和專業人員必須意識到中國正在發生強制器官摘取。第二個是這些組織和專業人員必須有權採取能夠制止活摘器官的行動。」
她認為,首先是認知這個條件得到滿足。「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應該重點關注中國器官移植的倫理問題。對於這些與移植相關的侵犯人權的行為,不能再有任何故意視而不見的藉口。這些侵犯人權的信息引人注目且語焉既詳。『人民法庭』對活摘證據進行了獨立而詳盡的審查,並確認中共犯有危害人類罪的事實。這一發現已被廣泛宣傳。任何從事醫學移植的專業人員,都不再有理由聲稱他們對活摘器官一無所知。」
她認為的第二個條件是權力,即可以要求移植專業人員和機構對不採取行動者追責。「如果他們確實有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採取行動,那麼我們需要明確這些機構所擁有的權力類型。不是直接的(單獨)行動,(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機構可以獨自迫使中共停手,而是專業人士和機構一起行動,可以對中國施加巨大壓力。他們可以聲明自己已獲知中國(中共)正在做的這件事,並表明世界其它地方不容忍這種行為。」
採取多種行動、共同制止活摘暴行
羅傑斯談到,專業人員和機構應採取許多具體行動來承擔這項責任。移植專業人士應請求或要求其專業組織針對中國制定有效且強制執行的轉型政策:禁止中國的移植醫生成為會員;禁止中國的移植醫生參加或出席會議;並強烈建議不讓機構自己的成員前往中國進行任何形式的器官移植活動。
「否則,如果繼續像往常一樣與中國進行教育和研究交流,就相當於發出這樣的信息,即所涉人員沒有道德方面的顧慮。任何規範化的專業互動都會為中國器官移植系統提供隱含的道義支持和認可。因此應該停止這類研究和交流。」
她建議,移植專業人士應採取的其它措施包括:告知患者器官交易與在國外以器官遊客身份購買器官的關係,及其危險的性質;遊說議會批准和執行《歐洲委員會禁止販運人體器官公約》(Council of Europe:Convention against trafficking in human organs)。
她認為:「應該提高公眾對器官販運以及跨國解決方案需求的認識。」
由於移植專業人士通常享有很高的聲望,擁有多年的經驗,所以移植機構應該建立程序來檢查他們與中國的所有研究和教育合作,並停止涉及中國移植醫學的任何研究。
移植期刊應禁止出版所有與中國移植相關的研究文章,將中國的移植醫生排除在編輯委員會之外,並向讀者解釋採取此類行動的原因。
她強調,這些行動的任何單項都不能阻止中國(中共)活摘器官。但是這些行動集合起來將發出一個強烈的信息,即世界其它地方不會容忍這種暴行。移植專業中的人有採取行動的道德責任,他們具備必要的認知和能力站出來發聲。如果他們不這樣做,我們應該讓他們為自己的沉默負責。
羅傑斯因二零一九年揭露在中國器官移植研究中的倫理失誤而被提名為《自然》雜誌的十位重要人物之一。幾年前在一次會議中觀看了紀錄片《難以置信》(Hard to Believe)之後,羅傑斯開始關注移植倫理議題。二零一六年她擔任非營利組織「終止中國活摘濫用器官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to End Transplant Abuse in China,簡稱ETAC)主席。羅傑斯帶領的團隊深入檢視中國器官移植醫生所出版的研究論文,並在二零一九年二月發表調查報告,她相信,該報告將遏止「強制性器官移植」。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來自二十五個國家、一百一十七個組織、十二所大學、七個媒體的組織、跨十個時區的代表,其中包括全球四十多位政府官員,參加了制止活摘器官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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