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隋桂蘭女士訴述她的經歷:
我叫隋桂蘭,今年54歲,是雞西市梨樹區小學教師。二零零五年春天,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大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生命的意義,我內心無比的喜悅!也給我的教學工作帶來了根本的變化。《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卻屢遭冤獄迫害。
一、善待學生如子
修煉法輪大法前,我對學生發過火,也打過學生。修煉大法後,我明白了每個生命的可貴,把學生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善待,從不傷害孩子。
記的有一個弱智學生,不太聽得懂話,成績不好,影響全班的總成績。按慣例,對這樣的孩子,老師可以跟家長要求給學校寫智障證明,那樣這個學生的成績就不算班裏的總成績了。
法輪大法教我為他人著想,我不能為了自己的名利,傷害了孩子脆弱的心靈,我就沒有這樣做,總是不厭其煩的講到他聽懂為止。
因為我真心待學生,學生們總喜歡圍著我,有些孩子管我叫媽媽。都升初中了,孩子們見到我時就跑過來,前呼後擁的挎著我的胳膊走。有個學生家長在外地工作,希望我多關照她的孩子,給我買了價值千元的包,我拒收了。我也更加愛護這些留守兒童。年終考試時,我班的成績總是名列前茅,家長跟校長建議表揚、獎勵我。
二、堅守信仰遭迫害
二零一二年夏,平崗派出所警察闖到我家,搶走了大法書、電腦和一百多元現金,還誣陷我這個弱女子襲警。把我綁架後,非法勞教一年。我被關押在哈爾濱戒毒所。
回來後,又因我行使《憲法》規定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和說句真話的天賦人權,先後兩次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春,最高檢、最高法出台了「有案必訴,有訴必理」的政策,我依法控告了禍國殃民,毀滅司法人員的江澤民,卻被綁架,被非法拘留了五天。這是中華民族的悲哀,大不幸!
三、在監獄遭迫害三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我在梨樹區發放真相春聯,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遭梨樹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零口供下,我被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四組。
一進監獄,組長周立榮(貪污犯)就逼迫我坐十多釐米高的小板凳。不坐,包夾犯人隋豔波、李桂梅就對我拳打腳踢,辱罵不止。我每天從早四點坐到近半夜,坐了近一年,這種軟酷刑把我的臀部都坐壞了;有一次長期站立,腿腫的很粗,腳都黑了,犯人看了都害怕。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
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在獄警的指使下,犯人們為了立功減刑,瘋狂的逼迫我寫「四書」,放棄信仰,我拒絕。在監控頭下,犯人鮑捷、張淑楠、隋豔波、李桂梅拽住我的頭髮往牆上猛撞,然後把我打倒在地,踩胳膊、摁頭、扒褲子、薅頭髮。犯人鮑捷死命的掐我的大腿,肉都掐下來了。
她們毒打了我一宿,我的脖子不敢動了,地上都是拽掉的頭髮,全身黑紫色,我險些被她們打死!我要求醫治,隊長王珊珊說:「監獄的醫院是給認罪的人開的,不是給不認罪的人開的。」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快到中國年了,又逼迫我坐小板凳,動一點,就拳打腳踢,三天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也不讓上廁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我終於走出了這個人間地獄。
修煉法輪大法使我道德回升,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可是,我卻屢遭冤獄迫害。這讓我想起了竇娥冤,三年大旱,六月飛雪的天懲。如今,對億萬大法徒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比竇娥冤千萬倍。人不治天治,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大瘟疫就是天懲,快退黨團隊,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保命!因為我愛國!更愛可貴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