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今年66歲的張翠雲女士的自述。
一家人的重擔擔在肩
我叫張翠雲,今年66歲,家住河南新鄉市。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中共打壓迫害,我依法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回家後,單位人員讓我丈夫看著我,一年不許我上班,還罰款五萬一千元。
我沒工作了,這錢都是從丈夫工資中扣的,每月只給我們三百多元生活費。那時,我們還有一個上中學的兒子。為了生計,我只好開三輪車拉人,維持生活。
我們一家被邪黨迫害,丈夫一直心裏難受,就得了高血壓。五年前,腦乾出血塊,全身不會動,腦子不清醒,餵水、餵飯、擦屎、接尿都是我。這幾年,丈夫又多了幾項,腎結石、膽結石,經常尿血,一尿血,小便就疼。
天一亮,我就得做一家七口人的飯,七點左右,餵丈夫吃飯,隨後送孫子上學。十點做中午飯,十點五十,接孫子放學,下午,還得接送孫子,做晚飯,還得買菜、買東西。早上八點,丈夫起床,我得把他背到輪椅上,十一點,我再把他背到床上 ,下午送完學生,再把他從床上背到輪椅上,晚上再背到床上。
兒子為了他爸上下樓方便,還貸款幾十萬,買了電梯房,每月還幾千元的貸款,生活艱難,也顧不起保姆。如果不是我煉法輪功而身體健康,這麼重的擔子,我根本擔不起來。
警察非法抄家 企圖綁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我買東西回家,開門一進家,一個警察迎來,隨後還有一個警察和兩個便衣。
我說:「你們來了,到客廳坐吧,喝水嗎?」他們不坐不喝,隨後就說:「我們為啥來,你知道。因為你煉法輪功,天天出去發(資料),在步行街走來走去,有人把你舉報了,你給那個人啥了?」
步行街就是人民路與勝利路交叉口東北角那條小街,那裏有個羅門照相館,照相館並排東北第一個門樓上是辦部隊轉業的事。有個朋友說,在部隊有過病、受過傷的,有補貼,社區讓拿著病例、照片、轉業證明到那去辦。
我丈夫是部隊轉業的。辦事的人說,我丈夫在本地上班,當時是轉業到廊坊了,你們去廊坊辦吧。廊坊的朋友也沒找到是轉到哪個區了,因疫情也沒辦成。
那個矮個警察肩上一閃一亮的,我問是啥?他說到哪都得帶上。來的警察說,從監視看我天天出去,非讓我跟他們走,兩個公安都說,讓我跟他們走。矮個公安還罵我,說:「別給你臉不要臉!」
矮個便衣說:「還不動手!」高個便衣從包裏拿出手銬,要銬我。我不走,我沒犯法,我不能丟下老頭不管,我丈夫也不讓我跟他們走。他們罵我、要銬我,都是在我有病的丈夫、家人、物業上的人和七歲孫子面前幹的。
隨後他們就亂翻,給小孩買的口罩,都被他們翻出來,他們要的甚麼也沒翻出來,就把我家的電腦、手機、音響、mp3都抄走了。我不讓他們拿,高個警察說,過幾天給送回來。可到現在,他們也沒送回來。
院裏有人說,他們是東大街派出所(紅橋區)的,也有人說是衛濱區某派出所的。他們天天監視我,不讓我出門,爹娘去世,我都沒能去盡孝。
我煉法輪功,做個好人,有錯嗎?雖然生活艱難,我買東西從來都不少給人家一毛錢,人家不要,我也給。
但願這些警察能早日明白真相,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平安渡過劫難,得救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