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五日,家屬去新鄉市女子監獄接見時,馬桂娥已不能自己行走,有兩個人攙扶著走路,身體已骨瘦如柴,並對家人說心臟很疼。馬桂娥說話聲音微弱,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
馬桂娥在修煉法輪功以前,因常年有病,嚴重的心臟病、二尖瓣狹窄、及心臟血栓,身體極為虛弱,多年醫治無效,花費了大量的醫療費,每天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中無法解脫。後來接觸到法輪功,並閱讀了《轉法輪》這本書,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義,從此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身心獲得健康,再也不用受病魔折磨的痛苦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半左右,新鄉市紅旗區東街分局國保隊長王俊波帶領十多個警察,闖入馬桂娥的住處,非法抄家,搶劫走她的大法書籍及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並把馬桂娥綁架走、非法關押。
在關押期間,馬桂娥被帶到新鄉三院進行體檢,因馬桂娥有嚴重的心臟病、二尖瓣狹窄,並伴有心臟血栓,在這種情況下,王俊波不顧人命關天,用卑鄙的手段強行把馬桂娥送進看守所關押。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由於馬桂娥身體狀況出現嚴重病狀,不得已,被送入三院進行治療。在這期間馬桂娥的律師、及家人多次到看守所交涉,要求保外就醫。但是,新鄉市政法委610人員以病情達不到保外就醫的標準為藉口予以拒絕。
七月七日,紅旗區法院在看守所進行了非法開庭。在看守所下達了非法判決書,非法判馬桂娥一年,八月十八日送新鄉市女子監獄(五監獄),到了五監獄直接就送到監獄的醫院。
八月二十八日,五監獄給家屬打電話,要求給馬桂娥辦保外就醫(可見馬桂娥的病情已嚴重)。家屬立即到相關部門簽了字。
馬桂娥的身體被迫害的已出現了如此嚴重的病況,新鄉市中共政府有關部門的人員卻無動於衷,一直遲遲不批保外就醫。難道要等到出現生命危險嗎?!如果真有危險的事情發生,王俊波等相關負責人是罪責難逃!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台了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正式施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在此強烈要求有關部門相關人員立即解除對馬桂娥的非法羈押,立即送馬桂娥到正規醫院進行治療。人命關天 刻不容緩,為了她,也是為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