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直關注他的安危,卻遲遲盼不到韓俊德的人。韓俊德的老伴付桂女士,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向河北省監獄管理局遞交「要求保護韓俊德生命安全的申請書」,也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向河北省司法廳遞出「投訴書」,投訴河北省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及社區矯正科謝科長、相關工作人員等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瀆職、推諉,不依法辦理保外就醫手續,草菅人命,恐導致丈夫隨時出現生命危險。
韓俊德因在小葫蘆上刻字「真善忍好」,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陽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罰金一萬元((2019)冀0628刑初288號),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冤判。一審、二審法院都沒指出韓俊德破壞哪部法律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罪狀形同莫須有、誣告、誣判。
韓俊德老人修煉法輪功後戒掉了抽煙、喝酒、打麻將等陋習,以前的病痛消失了。可是就是因為他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在過去十幾年來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關於韓俊德再次遭受的迫害等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冀東監獄非法禁止通信 韓俊德老伴千里探夫遭拒》《保定市74歲韓俊德再遭綁架 一度暈倒》《保定市韓俊德被誣判八年半 妻子申訴反遭行政處罰》等。
一、不轉化不能「保外就醫」 明顯違法
韓俊德生活不能自理,出行都要讓人用輪椅推著,隨時有生命危險,又屢屢被逼認罪、被剝奪通信通話、會見的權利。加上監獄已經帶韓俊德到省裏指定的唐山工人醫院做完了醫學鑑定,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盡所周知,凡被同意保外就醫都是病情非常危重了。
二零二一年三月開始,家屬出錢讓監獄帶韓俊德外出到大醫院檢查,說好及時詳細通報韓俊德的檢查、治療情況,但是獄方並未詳細給家屬通報、還違法切斷韓俊德與家屬的聯繫,令家屬憂心如焚。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付桂女士曾隻身到監獄詢問韓俊德外出檢查情況及要求保外就醫、會見,遭到第五監獄辦公室主任黃連勝領頭的部份監獄工作人員違法違規一而再、再而三的粗暴恐嚇、百般刁難。
此前二零一五年,五十多歲的河北省保定涿州市董漢傑被關進第五監獄後,不到兩個月就死在了監獄裏;二零二零年五月,被關押在第五監獄六十多歲的唐山曹進興也死在了獄中。韓俊德家屬無法想像,他們會對韓俊德做出甚麼事來!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以來,付桂接到河北省監獄管理局第五監獄的電話,表示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是,韓俊德不轉化可能就辦不了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手續,如果因為韓俊德不轉化(稱這是上級的規定),病情出現問題不怨他們,是他不轉化的過。辦理監外執行手續到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競秀區司法局也向家屬問韓俊德「轉化」的問題。
付桂於「要求保護韓俊德生命安全的申請書」提到,監外執行是以身體原因為決定條件,再者由《監獄法》第七條可知,「不認罪」是韓俊德的權利,而監獄警察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強制當事人認罪,對於轉化是監外執行的條件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二、司法局存在嚴重的知法犯法、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瀆職與推諉
二零二一年三月,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工作人員讓付桂寫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付桂遞交相關文書後。六月二十五日,第五監獄書面通知付桂:根據韓俊德近期病情診斷情況已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付桂了解到,大約七月份手續轉到保定司法局,八月初,保定司法局說材料不全,將手續打回到監獄。八月中旬,付桂聯繫到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司法局告訴付桂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具體辦理,直接找競秀區司法局。第五監獄於八月二十三日將手續寄回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
按要求,15個工作日辦了就行,卻延遲5個月。被打回來的理由荒謬至極。其中,保定競秀區司法局說,社區告訴他們付桂沒在家住(年長獨居不便,暫住女兒家),但是韓俊德沒回來之前,付桂在不在那兒住,和辦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有甚麼關係?另一謝科長打回保外就醫手續的原因,付桂的言行對韓俊德的「改造」有不利影響,指的是說韓俊德沒罪,是冤案。付桂表示,給河北省高院並立案的申訴狀中是這麼說的,且有法律依據,法律沒有規定煉法輪功犯法,家屬是在依法而為。
此外,投訴書中提到,《監獄法》明確規定監獄警察應當維護當事人依法申訴的權利,也就是說當事人有不認罪的權利,因此付桂所說的、遞交的法律文書沒有妨礙改造的情形,也就是沒有阻礙一個人違背道德、違反法律,只是在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儘快依法給韓俊德辦理「保外就醫」相關手續
付桂的丈夫已經處於極為嚴重的生命危險之中。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她希望能夠立即採取相應措施,立即責令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立即依法依規辦理保外就醫相關手續,保障韓俊德的生命安全。並對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社區矯正謝科長等相關工作人員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瀆職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
此外,公職人員的行為都應依法有據,付桂依法申請信息公開,並請將處理結果書面通告家屬,如未收到通報,將考慮在年終考核前,發送《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將調查處理情況信息公開。
四、韓俊德如有不測,家屬必將追責到底
付桂提到,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再加上「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錯案終身追究制」、「責任倒查制」、「倒查30年」等新政,已經共同堵死了公職人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斬斷了任何僥倖的希望。
她鄭重表示:監獄、司法局如繼續知法犯法,她將會依法提起控告、舉報。屆時將諮詢律師,明知已經完全符合保外就醫條件,而相關人員違法違規故意拖延、不辦,這是不是不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問題了,在醫療鑑定已經明確,家屬又反覆申請、提醒的情況下,是不是已經涉嫌謀殺了?!
出於慈悲,與人為善,付桂老人好言相勸公檢法人員,切莫再玩弄司法,若不聽勸阻,將竭盡全力追責到底!無論時日長短!無論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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