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壯被非法枉判十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八萬;
唐竹茵被非法枉判九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五萬;
趙麗華被非法枉判七年五個月,勒索罰金四萬;
霍曉輝被非法枉判七年三個月,勒索罰金四萬;
丁燕被非法枉判四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萬;
焦其華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三萬;
李豔清被非法枉判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二萬。
李力壯、唐竹茵、霍曉輝等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現已上訴。
參加非法庭審人員有:讓胡路區檢察院趙岩松、封光;讓胡路區法院審判長薛強;陪審員程立、張喜豔;書記員陳帥等。
今年48歲的李力壯,一九九五年畢業於哈爾濱醫科大學,外表清瘦,溫文爾雅;樸實善良,博學多才。他曾是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骨外科主治醫生,當年是一位難得的好醫生。曾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和為法輪功和平上訪,遭多次非法關押、抄家,兩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經受了各種酷刑折磨,精神、肉體遭受了巨大的創痛,大好青春有六年半是在非法囚禁中度過的。多年的迫害使其頭髮花白、失去工作,靠經營小生意維持生計。
七十多歲的唐竹茵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不僅使周圍人受益,自己的身心也獲得了很大的受益。原來的一身病:心臟病、胃病、關節炎、偏頭疼病都好了,從此變得性格開朗,人也變得年輕。了解唐竹茵老人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善良人,努力實踐大法真善忍,周圍的人無不被她的善行所感動。就是這樣一個對人對己都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人,卻在二十多年裏遭受了數不清的殘酷迫害。
二零二零年年初,哈爾濱疫情嚴重,街道、小區少有見人,人們被困家中驚恐慌亂。四月七、八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七名法輪功學員李力壯、霍曉輝、唐竹茵、李豔清、丁燕、焦其華、趙麗華,在車上打電話告訴世人大疫來臨莫驚慌,大家不妨試一試這個良方,就是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許多人都表示感謝。
可就是這些不為自己的名利,一心想讓別人躲過疫災大劫的好人,卻被大慶市國保和讓胡路區龍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區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大慶市讓胡路區龍南公安分局在哈爾濱市香坊區綁架了霍曉輝、李力壯、唐竹茵、丁燕、趙麗華、焦其華、李豔清等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以他們撥打「反宣」電話為名,以違反「《刑法》三百條」的所謂「罪名」逮捕、起訴。
李力壯等法輪功學員遭到四次非法開庭,前三次均因公安辦案機關羅織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及公訴人封光及法官薛強履職缺失法律依據,行為存在嚴重違法,遭到律師、家屬的投訴,審理中止。多名家屬聯名向大慶市、區兩級人大、政法委、紀檢監察委、檢察院等部門控告公訴人封光及法官薛強瀆職枉法行為,並要求更換公訴人和法官。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讓胡路區法院再次非法審理李力壯等法輪功學員,採取了現場審理,整個庭審草草走過場。法官違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對龍南公安分局偵查活動和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程序中瀆職行為不履行審查、監督的基本職責,對偵查機關呈報的案卷和公訴人的指控中,事實不清,證據虛無,錯誤明顯不予質疑,整個庭審形同虛設,有意製造冤假錯案。
十一月十七日,在任何人證、物證都沒有,案卷錯誤頻出,偵查、起訴機關自己都不能自圓其說的情況下,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宣布了非法宣判決。李力壯、唐竹茵、霍曉輝等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現已上訴。
關於法輪功學員李力壯、唐竹茵等人被非法關押、構陷的一些情況,請見明慧網《大慶法院草草開庭走過場 非法構陷多位法輪功學員》、《大慶公檢法枉法 七名學員家屬要求換法官、檢察官》、《大慶讓胡路區法院開庭 過程處處違法》、《美好青春葬冤獄 哈爾濱好醫生再遭綁架》、《哈爾濱70歲唐竹茵被非法關押一年多 面臨非法開庭》等報導。
在此正告參與這場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以上判決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是一起錯案、假案,應當立即糾正。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都出台了錯案終身追究制度,錯案最終會被追究。十月二日,紅極一時的原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兼610主任)後任司法部長的傅政華,被查。這對本案辦案司法人員和其他違法公權者是一個嚴重警示,多行不義必自斃,多辦此類案件也是多行不義,遲早會被追責,依法辦案才是正道、對自己也才是安全的。
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種最高尚、最偉大、最純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壓踐行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是違背天理,違背人的道德良知,也違反現行法律的,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希望大慶市中級法院能夠秉承憲法,為實事負責,為法律負責,為當事人負責,也是為你們自己的將來負責,糾正這個明顯的冤假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