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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法院草草開庭走過場 非法構陷多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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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在律師和家屬的多次控告下,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再次非法審理哈爾濱市李力壯等法輪功學員。這次法院不敢再公然違反最高法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採取了現場審理,但整個庭審不講法律,形同虛設,草草走過場。

法輪功學員霍曉輝、李力壯、唐竹茵、李豔清四人被一個個單獨帶入法庭。他們全被強迫穿防護服,戴護目鏡、口罩,基本上認不出誰是誰,只能靠聽聲音辨認。法院開庭前沒有按法律規定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法官無視律師和當事人的反覆要求,四名法輪功學員自始至終一直被戴著械具。

說是公開審理,但法院規定每個當事人只准一名家屬旁聽,並以北京等外來家屬必須提交24小時核酸檢驗報告等等理由拒不讓進庭,最後只有兩名家屬進入旁聽。

1、法官阻止當事人和律師依法陳述和做無罪辯護

主審法官薛強依然只允許律師對所謂「案件」提問,不允許提到法輪功。李力壯的律師謝燕益問及他甚麼時候修煉法輪功,被薛強警告,威脅謝律「忘記上次咋(被逐)出去了嗎」?

在法輪功學員自辯階段,李力壯、李豔清陳述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道德高尚,被法官阻止,法警還故意將麥克風拿到很遠的地方。他們在沒有麥克風的情況下還在陳述,後再被法官終止。

2、法院審判程序形同虛設,有意製造冤假錯案

法官違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對龍南公安分局偵查活動和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程序中瀆職行為不履行審查、監督的基本職責,對偵查機關呈報的案卷和公訴人的指控中,事實不清,證據虛無,錯誤明顯不予質疑,整個庭審形同虛設,有意製造冤假錯案。

庭審質疑階段,對界定「反宣」電話的法律依據是甚麼?偵查機關(龍南分局)沒有提取到移動運營服務商提供的具有時間、通話時長、被叫號碼、計費信息等基本通話信息記錄,甚至沒有明確的主叫號碼,更沒有任何其他證人、證言、證實具體何人是否撥打過電話;各被告人有幾部手機?哪些手機是用來被指控撥打所謂「反宣」電話的?每人有幾張電話卡?誰撥打到了哪個人?給甚麼人的人身或生命財產造成了甚麼危害?等等嚴重事實不清,證據缺失的基本問題,法庭不予調查、質證。

對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關於霍曉輝、丁燕、焦其華關於扣押手機內存儲的音頻、電子文檔、通話記錄、通話內容的宣傳品認定意見,屬於起訴書所列的第5份證據鑑定意見,(該證據中丁燕的手機認定意見中將13932443333-13932449999.txt胡亂記錄成撥打手機號6216萬條,明顯與事實不符,即便將其後面「萬條」修正,把所有是11位能成為電話號碼的數字條目加起來也不過是17000條左右,而不是起訴書指控的36688條反宣電話記錄)等等如此明顯錯誤,法庭未提出異議,不予以證據排除。

李力壯陳述,即使按照公訴人所說,從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到四月八日被綁架,不足一百天的時間,而且期間正是哈爾濱疫情高峰,必須嚴格執行每個家庭每兩天限一人出門兩個小時的防疫規定。李力壯當庭問法官,按一通電話需要三分鐘計算,撥打八萬四千多個電話,至少需要二十五萬多分鐘,即四萬二千多小時。而按一百天計算,每天白天黑夜24小時無間歇的撥打,也只有不到二千五百小時,顯然公訴人指控撥打電話條數嚴重失實。

法官面對小學生都會計算、分辨的錯誤,卻不做法庭調查和質疑,而且還阻止、打斷李力壯陳述。

律師對霍曉輝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四月期間,共計撥打了十五萬所謂「反宣」電話,嚴重違背常識進行質疑,也不做回應。

3、法官、檢察官當庭協同構陷,意欲給法輪功學員量重刑

最後,公訴人封光當庭宣讀量刑建議,封光卻找不到案卷中的這段文字,身為法官的薛強竟然把自己的一個大本子,讓工作人員遞給了封光;在公訴人封光宣讀建議李力壯量刑五年時,薛強還大聲的發出「嗯……」的提醒!隨後封光又改口宣讀量刑十至十一年……此前的第三次庭審中,檢察院公訴人封光在法庭上公然引誘 當事人「認罪」,威脅說「承認自己撥打了幾萬個號碼,就降一個檔(三至五年),否則就七至十一年。」

二零二零年年初,哈爾濱疫情嚴重,街道、小區少有見人,人們被困家中驚亂慌恐。四月七、八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七名法輪功學員李力壯、霍曉輝、唐竹茵、李豔清、丁燕、焦其華、趙麗華,在車上打電話告訴世人大疫來臨莫驚慌,大家不妨試一試這個良方,就是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許多人都表示感謝。

可就是這些不為自己的名利,一心想讓別人躲過疫災大劫的好人,卻被大慶市國保和讓胡路區龍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區綁架構陷。在任何人證、物證都沒有,案卷錯誤頻出,偵查、起訴機關自己都不能自圓其說的情況下,法院卻欲重判好人!如此人民公安、檢察院、法院執法人員,沆瀣一氣陷害人民百姓,囫圇判案!

李力壯曾是黑龍江省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骨外科醫生,20多歲時修煉法輪功之後,就因為醫學技術過硬和極其突出,人品好,不收患者紅包,受到醫院領導的重視和患者的一致好評。70歲的唐竹茵是哈爾濱鎢鉑材料廠的退休職工,努力實踐大法真善忍,周圍的人無不被她的善行所感動。她的高境界行為在全廠出了名。在一次幹部會議上,廠長說:「全廠職工都像唐竹茵學法輪功那樣,咱廠就好了。」遭受一年多的非法關押,唐竹茵老人身心受到巨大傷害,身體不堪負荷,2021年6月初,住院做過一次手術,身體極度虛弱,思維模糊、說話吃力,6月22日被強制開庭。

請海內外正義人士伸出援手,共同制止這場新的冤假錯案的發生。

關於法輪功學員李力壯、唐竹茵等人被非法關押、構陷的一些情況,請見明慧網《大慶讓胡路區法院開庭 過程處處違法》、《哈爾濱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情況補充》《大慶市法官薛強違法開庭被投訴》《大慶公檢法枉法 七名學員家屬要求換法官、檢察官》等報導。

相關責任人:

大慶市龍南分局: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區金盾街1號 區號0459-5999110
局長張寶東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葛慶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偵副局長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長孫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區副局長欒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紀檢書記王紅軍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辦案隊長 :李 楊 18345408555
辦案警察 :黃凱晨 13359616605

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郵編163311
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國保支隊值班室電話:0459-6066293
大慶國保大隊隊長 王國臣:17678610777
隊長 馮海波(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13089051888 15045899010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郵箱:Email:jcy5974777@163.com
地址:大慶市讓胡區玉門街139號,郵編163453
檢察長阮之華0459-5974999
副檢察長趙岩松13359590310(主管檢察長)

公訴人:
封光0459-5974007 0459-5974201
手機18645990001 13351196789 13089060016、13159835666

公訴科其他人員:
林娟5951202轉8215
郝文濤13359590365
孫學才13359590317
張成相 13359590319
劉曉麗15845800382
於淑平15845924989
朱旋13936702396
韓雪冬18345518106
鄧兵13359590360
王欣15845800337
丁寧 15904596306
張嘉福 4303815 13359599818
尚海濤 4303812 13359598001
高闖 4303827 15045947755
李凱 13039830789
張文坤 15845800327
鄒海燕 13359590326
熊洋 13936822875
李曉培 13359593105
沙雲晴 15045997979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西苑南路西苑街301號,郵編163453
院長白景權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
副院長張書琦0459-5977552 13359596011
辦案法官薛強13836990471 書記員13936855473
法官李晨勇13359596120
法官王廣明18145999201、13359594008(參與迫害楊海霞、李淑春所謂案件的法官)
法官張新樂13359596629
法院法制科18145999169
書記員周涵1319909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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