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構陷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至十三日,法輪功學員鄒紅豔、陳衡秀、中學退休特級教師彭俊南,謝海雲、李鳳英夫婦和蔣福秀,分別在家中被鐵路公安國保和派出所警察綁架。
這次參與綁架和構陷的單位主要是衡陽鐵路公安國保大隊,他們到處搜刮所謂的證據,生拉硬扯、七拼八湊地弄出這個所謂「案子」來,綁架了這六名法輪功學員。
八月三十日,衡陽鐵路公安國保警察將六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
九月三十日,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向衡陽市石鼓區法院非法提起公訴,公訴人是檢察官唐燦輝,檢察官助理黃芃。
陳衡秀、彭俊南、李鳳英各請了一位北京維權律師做辯護。
開庭之後,彭俊南、謝海雲、陳衡秀被「取保候審」,鄒紅豔、蔣秀菊、李鳳英被非法關押在衡陽市女子看守所。
法院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衡陽市石鼓區法院對這六名大法學員非法開庭,其中,陳衡秀、彭俊南、李鳳英所請的三位北京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在法庭上,三位維權律師都運用法律,針對法官的說辭,準確有力地為當事人辯護,駁斥了辦案人員企圖誣陷的說辭,清晰地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沒有犯罪。
儘管審判長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並用威脅口氣嚇唬律師,律師們沉著、冷靜地據理與審判長和公訴人對話,持續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當庭審過程嚴重違法時,三位維權律師提出迴避。中途,審判長不得不休庭、協商。雙方協商好後,才繼續開庭。
律師依法據理力爭,令在場的旁聽觀眾明白了真相:原來學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目前,法輪功學員鄒紅豔、李鳳英、蔣秀菊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衡陽市看守所,彭俊南、謝海雲、陳衡秀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