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七年四月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之前由於迷於常人的現實中,不懂修煉為何物,只看了《轉法輪》覺的真、善、忍太好了,沒看懂是修佛高德大法,直到找到煉功點和同修阿姨們一起學法交流後,才真正體悟到大法的博大精深。
我是幸運的,如果沒有走入大法修煉,我就看不到生命的真相,人生的真諦是甚麼,會繼續在常人的大染缸中同流合污,而本性純真的一面又不能接受現實。那時我才二十六歲,二十六歲以前的我,苦惱於不知如何做人才好,一面是單位領導交給的任務有弄虛作假的成份,一面是自己純真的本性在逐漸迷失,心裏有不甘卻沒有勇氣做甚麼。表面上我是積極樂觀的,內心又是痛苦消極的,家庭的美滿也是虛幻不理想的,時常有輕生之念。所以是師尊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讓我從此活的有意義,知道人生的來路與歸途。
走入大法實修以後,我知道遇到矛盾向內找,不再向先生索取甚麼溫暖,只修自己,逐漸夫妻關係越來越融洽,先生在同事面前誇我修大法後變化很大,有些同事就向他借《轉法輪》看,同修阿姨幫助我在住所區洪法建煉功點。不到一個月,就有三十多名社區居民來學法煉功了。我主動當了義務輔導員,每天背著錄放機給大家放音樂,給新學員輔導煉功動作等。一年後我們的煉功點來的人越來越多,後來就分成兩個煉功點,每個煉功點都有七、八十人學法煉功,我積極投入到學法、洪法中,並且參加了很多大型法會,和省級輔導站的同修一起在業餘時間、逢年過節去省各地參加洪法、學法交流,成了重要的骨幹力量。
先生也受到鼓舞,不但順利考上研究生,而且還和我一起去學法點學法,去附近郊區洪法,我的工作也從政工轉到做技術,真正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這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
修煉後我感到生活有滋有味,苦中有樂,正想著修煉會這麼容易修成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了,我才意識到在此之前師父在國外講法中其實已經點化了我們會有這場魔難,師父的經文《見真性》也告訴我們考驗來了。
我起初被這場迫害打懵了,每天看邪惡電視,越看越知道這是邪惡在造謠,在抹黑大法。我痛不欲生,牙床冒火,半個月不能吃飯,只能吃流食,知道要「堅修大法心不動」[1],直到東北同修到本地交流,才悟到必須去北京上訪給大法討個公道,給政府講真相。十月份去北京前,單位已經收到上級通知要給予我黨內警告處分,說是因為不寫揭批不轉化的原因,我就下定決心維護大法。
我想我是冒著天膽來得法的,也要冒著天膽去護法,當時腦海浮現著一首詩「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的悲壯情景。我先後兩次去北京護法,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當時沒有悟到解體舊勢力的安排,卻有把牢底坐穿的錯誤想法,對大法的堅定信念從未有動搖,後來又被610劫到洗腦班迫害,我始終堅持走到哪裏,真相講到哪裏。
多年來,我的身份是政府、公安、社區熟知的,這些年來也一直和這類有緣人打著交道,時而干擾、時而關心,我就抱著「一個不動就制萬動」[2]的心和他們隨緣講真相,廣結善緣,有的已經成為朋友,有的還會支援我的銷售工作,會主動來我這買產品。我始終記著師父說的「修煉人沒有敵人」[3],這些年也始終做著化敵為友的事。
多角度講真相,智慧的講真相,是我們大法弟子的使命。我也曾經在法庭上給法官講三退保平安的法理,法官聽了也只能顧左右而言他,能看出來法官是可以接受大法法理的,也曾經不打算請律師,法院還安排法律援助的律師為我辯護,我經歷過兩次非法判刑,兩次非法判刑後獄警都說判的輕,類似情況至少是五年以上,我想這是我正念足的表現之一吧,但卻沒有正念闖出魔窟,也是正念不足的表現。我是在迷中修的,以法為師去修,很少會求師父甚麼,在緊要關頭真能體會到師父就在我身邊。
原單位的領導和同事始終關心我,領導們曾經去監獄看望我兩次,有一位熱淚盈眶的對我說,你真不該在這裏啊!我知道他同情我的境遇,他也知道大法真相,因此我反過來安慰他了,回到家鄉後,原省城政府官員,還有單位領導出差路過總會聯繫我。
有一次給律師界的朋友講真相,起初那位律師朋友有點狂妄自以為是,沒把大法看在眼裏。我就想,怎麼辦呢?請師父加持。接著又來了三位律師,大家先一起聚餐,那天晚上我隨機應變的說起了我的身份是法輪功修煉者,接著就答疑似的面對他們提出的諸多問題:自焚事件真相,迫害事實,邪黨無神論,達爾文進化論等一系列展開。我感受到師父的加持,感受到生命都在等待真相。結束後那位律師朋友語出驚人:「你達到目地了」。我會心一笑:「謝謝你,大律師。」
而今,我們要抓緊時間救度眾生,完成史前誓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見真性〉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向世間轉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