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張假幣 認清利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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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我因修煉大法被中共非法勞教後,單位將我開除公職。從勞教所出來後,那時,公安警察以不讓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為由,把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扣押在戶籍警察那裏,對法輪功學員的生活起居進行限制。

我在上訪途中將身份證遺失,戶籍地所在派出所拒絕給我辦理身份證。我突然離開工作了十年多的機關單位,本身沒有一技之長,加之沒有身份證,生活起居受到限制,應聘了很長時間也沒有找到適合於我的工作,最後只好到私人的小作坊做一名送貨員。

這種小作坊遍布整個城市,雖然都有工商執照,但作坊不和雇工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是口頭約定一切,根本不按照實際工作時間和薪酬執行。工作是早晨7點上班,晚上6點下班,工作時間是11個小時;一年有3個月送貨高峰期,要到晚上9點或10點下班,工作時間是14到15小時,一個月公休日只有一天,身心特別疲乏。當時我的月工資是800元(11小時)工作到14到15個小時也只開到1000元,只相當於我當年普通公務員工資的三分之一。妻子患病不能工作,孩子上學需要費用,再苦、再累、再難都得去工作,沒有其它的選擇。

我的同學有時問我:「工作環境如此惡劣,你心裏落差一定很大,你後悔修煉法輪功嗎?」我總是笑著說:「我不後悔走修煉這條路。在我心裏,修煉是人最正的行為,如果時間倒流,我還會選擇這條路,而且會比現在走的更好,可能生活也不像現在這麼艱難。我會讓我原單位的科長和書記及局長真正了解我的修煉,看到我如何好。我的艱辛不是因為修煉法輪功造成的,而是中共政府對我們這群手無寸鐵的善良民眾的迫害。」並以這個為契機給同學講真相,他們有的理解,有的不理解,但是不管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都能從我的言行中看到法輪功學員面對生活艱辛,自然而然的表現出的對生活的樂觀,善待周圍的每個人。我的同學們沒有因為我的社會地位低,而疏遠我,感受到我從大法中修出的善良,更加敬重我的人品。

我在給老闆送貨時,有一天收到一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按照和個體老闆的約定由我自己來承擔,我等於4天白幹了(平均日工資26元人民幣),我把這張假幣撕毀了。

以後我送貨中就更加小心,有一天到距離市區一百多公里的外區送貨,工作到晚上8點了,著急趕路回家,我也沒有仔細辨認錢。第二天往財務交錢時,發現有一張100元的假幣,我當時愕然了,我感到特別揪心,感到太倒楣了,怎麼又遇到假幣了。幾天都感到有一塊無形的大石頭在心口上壓著,感到喘不過氣來,因為我是這個家的經濟支柱。

開工資後一天,我妻子無意間把這事告訴了懂事的女兒,孩子上火了好多天,因為在大陸法輪功學員的孩子們,在人前的表現是比同齡的孩子懂事和乖巧,善解人意,這背後卻是人們感受不到的,孩子們心靈上都承受了比一般家孩子更多、更大的壓力,他們隨時會失去親人,甚至淪為孤兒。

這事過後,我的心剛剛平靜下來,在又一次外縣送貨時,一個女老闆對我說:你不用看錢,我從來沒有收過假幣,你們送貨不容易,我不能坑你們。她在驗鈔機上過了一遍(驗鈔機的驗假鈔的功能關閉了),過後上車清點她家付的一萬多元貨款時,發現一張100元面值的假幣,立即返回。可給假幣的女老闆拒不承認:我經營這麼多年,我不可能幹那種喪良心的事,你不要血口噴人。

為了不再發生大的口角,我強行勸走了憤怒的司機,怕今後影響了作坊的聲譽和買賣,我是修煉人,不能因為自己損失和委屈,而把損失延續給作坊。司機從自己兜裏拿出一張100元錢,要和我換假幣,要找機會花出去。我拒絕了,當場把假幣撕毀了。司機說:你太傻了,這張假幣不是你家生產的,你是受害者,把損失推出去,這是正常的。我跟他簡單的講了一下失與德的道理。

過後,我不斷的加強學法,和學法小組的同修們交流,向內找,終於通過假幣這事找到了自己那顆隱藏很深的利益心,這次我的心徹底放下了。後來一直都沒有收到過假幣。

有一天,很少聯繫的司機給我打電話說:那家女老闆的老公患癌症了,花錢治病也沒有留住她老公,人也過世了,買賣被迫兌出去了,落個人財兩空。我聽了這個結果,沒有一絲一毫的幸災樂禍感覺,反而覺的很難過。後來的講真相和勸三退中,偶爾作為例子勸誡人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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