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是這樣一群視他人生命為珍貴,為他人家庭幸福而著想的善良好人,卻被以莫須有的各種罪名抓捕、判刑,關進監獄迫害,這樣的事情在全國各地發生著。
在此僅舉北京兩例:
1、北京法輪功學員岳秀華和趙軍鳳分別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和四年,共罰款一萬三千元
岳秀華和趙軍鳳是北京市平谷區岳各莊村村民,她們二人因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二人平時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善待周圍所有的人,贍養老人、看護孩子無微不至,親朋好友無不稱道。她們經常告訴人們的是:只要心誠,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出現逢凶化吉、遇難呈祥的奇蹟。兩位善良的好人卻遭綁架、判刑。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趙軍鳳和岳秀華被北京市平谷區漁陽派出所綁架並抄家,警察抄走法像、電腦和真相幣等。兩人一直慈悲祥和地向警察講大法的美好,並拒絕在筆錄上簽字。由於體檢時體溫達37度多,看守所拒絕接收,於當日半夜回家。六月十二日,平谷區漁陽派出所三個警察,又闖到岳各莊村趙軍鳳家,警察對家屬問詢,並讓家屬轉告,讓她六月十六日到派出所去一趟。趙鳳軍於當日離家。七月六日和十四日,岳秀華和趙軍鳳先後再次被綁架到平谷看守所,十一月初被構陷到法院。十二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北京平谷法院對岳秀華和趙軍鳳開庭審理。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岳秀華和趙軍鳳遭平谷區法院非法判刑,岳秀華被冤判兩年半、罰款五千元;趙鳳軍被冤判四年、罰款八千元。
2、北京市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其中十一人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北京市國保、國安局、公安局、和東城區各派出所,綁架了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許那、李宗澤、李立鑫、鄧靜靜、張任飛、李佳軒、焦夢嬌、鄭豔美、鄭玉潔、王宇、付文、劉強、孟慶霞。關押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心情十分焦急,四處尋找,約30天後,多數家屬們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及法律文書。家屬們分別請律師問明情況。八月二十八日法輪功學員王宇和付文以取保候審已回家,十一人被以破壞法律實施(刑法第三百條)為由批捕。他們中,有多次被迫害的,更多的是90後年輕人。他們中很多是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大學生,有畫家、藝術家等,是國家的棟樑之才。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的美好追求使他們擺脫了社會大染缸對心靈的侵蝕,修煉後,他們改掉了年輕人身上心高氣傲,爭強好勝,強調自我的不足,學會了站在對方立場想問題,考慮別人的感受,內心變得純淨祥和。在生活和工作中,他們都是對家庭、對社會有益的好人。
在關押期間,鄭玉潔被關過小號,鄧靜靜一直停留在北京東城區辦案中心,直到37天後,才被移至看守所內。同時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秘密審訊,強制洗腦的迫害,誘騙寫悔過書、保證書等。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律師分別打電話給檢察院詢問,得知整個案件已被構陷到東城區檢察院。目前案卷經檢察院核實認為證據不足,已退回北京市東城分局。其中很多所謂證據僅是因個人興趣、特長及生活需要所拍攝的照片。
在當前多變複雜的形勢下,有誰還會死心塌地的為迫害而賣命呢?況且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而是江澤民及其追隨迫害者在違法犯罪。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這場迫害運動中,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