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我騎著電動小三輪車和同村一婦女(常人)去附近一村拉點兒牛糞,準備給開荒的地上施點肥。在路上,車很多,好多汽車在路邊停著。突然,一輛轎車急速的從我後面直衝我的方向駛來,只聽當的一聲,我被汽車的巨大衝慣力頂的一下子從三輪車上摔到地上,直挺挺的躺在了馬路上,就甚麼也不知道了。後來我的同伴說:當時她被眼前的一幕嚇哭了,不知所措,路邊的人說甚麼的都有,後來同伴一邊哭一邊費勁的把我上身扶起來,喊叫著我的名字。我好長時間沒有一點反應,她很快的通知了我的家人,一直就不停的喊著我的名字。後來我才慢慢的睜開了眼睛,但沒有意識,過了好一陣隨著同伴的提示和眼前的一切才意識到是自己出了車禍。當時就覺的前胸和後背有疼痛的感覺。
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有師父保護不會有事的。也沒看身上具體哪不舒服就對年輕肇事司機說:我沒事,你們趕快走吧,忙你們的去吧。司機說:大嬸,我們不走,陪你去醫院檢查一下,沒事了我們再走。
後來才發現這神奇的一幕。原來汽車把我的小電三輪車撞出很遠以後,使我的三輪車隨著被撞的慣力又撞到前面停著的一輛汽車上使三輪車才停下來。前面的汽車司機看看自己的車沒多大事,再看看現場發生的一切,可能怕惹事,就趕快開車走了。我發現我的三輪車前車筐被擠成了扁扁的不能用了,後面盛菜的車筐蓋被後面的汽車給撞飛了,小電三輪車整體還沒事。回頭看看肇事汽車,它左前車大燈撞碎了,大燈的周圍被撞的凹進去變了形,車前邊的保險槓被撞進一個大坑。我清醒的意識到是師父給弟子擋住了汽車強大的衝撞力,才使危險降到最低,才使我從昏迷中醒過來。我感恩師父在修煉的路上又一次把我從死亡中救了回來。
這時,交警、救護車都到了,交警說:你必須到醫院檢查一下,我們也好處理這個事故。到醫院一拍片,我五根肋骨被撞折,頭上有個大包,整個身體的左側從腳一直到臉眼都被撞成青紫色,臉上流了血,整個胳膊、腿都腫了起來。看起來很嚇人的。但是我心裏一點也不怕,就想:我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煉者,常人的汽車根本就撞不著我。雖然檢查結果是折了五根肋骨和身體表面的傷,這些都是假相,我不承認,我有師父保護,肯定不會有事。可院方一定要求我住院治療,並給我講了住院和不住院的利害關係,孩子們也勸我住院治療,我說不用住院治療我也能好,我一定要回家。他們都看我態度堅決也就不說甚麼了,這樣我就回家了。
師父說:「無論你認為再大的魔難,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魔難中能消去業力,魔難中能去掉人心,魔難中能夠使你提高上來。」[1]
回到家,同修及時的給送來了師父的新經文《大選》和《致台灣法會》,並和我一起學習新經文,切磋修煉中的體會。在師父的點悟和加持下,又有同修的幫助使我更增加了戰勝魔難的信心。
回到家第一週,我只能躺著聽師父講法錄音,身體稍微一用力就特別疼痛。說話都不敢大聲,身體起來、躺下都需要家人照顧。第二週,我想我不能老這樣不能自理,這不是修煉人的狀態,必須得突破、改變這種狀態!怎麼改變呢?我就開始強迫自己起來煉功、學法。雖然一開始煉不到位,但經過一天天堅持,一週時間基本就到位了。保證一天學兩講法,剩餘時間都是煉功。到第三週我基本上就行動自如了。家人們看到我不住院,也沒吃一粒藥,竟有如此的變化,都稱真神奇!
到了去醫院複查時間,我走路還是和以往一樣,精神抖擻,二女兒說:看媽哪像被車撞過的。要是別人呀,得扶著攙著了!以後啊,不要再強迫媽吃藥了,是藥三分毒,再吃不是在害媽媽嗎?!
從醫院複查回來後,我給師父上香,跪拜對師父說:弟子知錯了!弟子對不起師父對弟子的慈悲苦度,是弟子的安逸心使我放鬆了學法、煉功。放鬆了一個修煉者精進的意志。以前,除去學法小組學法,在家也知道抓緊時間學法、背法,煉功從不偷懶,在做好三件事上也覺的知道實修自己。可是一被安逸心帶動,學法也不抓緊了,煉功拖泥帶水,光想偷懶多睡會兒。這一放鬆就太危險了,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就帶來了常人的麻煩,如果不是慈悲的師父給及時擋住,這次可能就一命嗚呼了。
通過這次車禍,向內找,找到了很多執著心,不但有求安逸心,顯示心(自己的身體一直很健康,面部白淨,皺紋很少)也很重。每次與同修交流,都是自己夸夸其談,顯示自己如何講真相、如何修的好、悟的對,執著自我的心。不願意聽不好的話,時不時的願意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別人的心等。還有,現在的時間是師父以巨大的承受換來的,是讓弟子們實修的,可我還忙著開荒種菜,已偏離了大法。其實師父在《轉法輪》中已經把不好的心都給我們點出來了,只是自己總用大法去對照別人,沒有對照自己這顆心,沒有實修自己。今後我一定要聽師父的話,多學法,用大法的法理對照自己,找自己,實修自己,使自己儘快提高上來,達到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心性標準要求。
寫出來這些不是顯示,是想告訴同修和我有一樣執著的,不要心存僥倖心理的,趕快多學法,歸正自己的言行,使自己在修煉的路上少走彎路。
以上是自己現階段的一些膚淺認識,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出,共同提高。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