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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市法輪功學員許傳香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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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日照市莒縣喬山鎮郝家洪溝法輪功學員許傳香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一月份將從日照看守所轉往濟南山東省女子監獄。

許傳香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在招賢鎮招賢大街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招賢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三本大法書籍、電腦主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扣押踏板摩托車一輛,並將許傳香劫持到莒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許傳香的妹妹許傳梅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在青島市北區嘉豪市場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開平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青島普東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二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被青島市北區法院枉判三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許傳梅的兒子被三名開平路警察著便衣上門以傳喚的方式騷擾。他們急匆匆衣服都不讓他換就要帶走許傳梅的兒子,許傳梅兒子要求聯繫家人,並詢問律師反映情況。警察聲稱與媽媽的案子無關,將許傳梅的兒子綁架至派出所,做筆錄,問家中書籍的來源,問認不認識市內的法輪功學員,明慧網的內容知道不知道,許傳香(你二姨)是否修煉。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許傳梅的兒子前往普東,準備探望身陷冤獄的母親,被跟蹤,綁架至派出所,次日下午回到家中。十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許傳梅的兒子二次前往普東看守所探視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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