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強行拘禁、抽血、搶劫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唐禮珍在納溪區百梯告訴人們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好功法。盯梢唐禮珍的便衣警察叫來警車,對唐禮珍實施綁架,他們三個人使勁將唐禮珍硬生生的連拖帶拽拉上警車,在車上搶了唐禮珍的挎包和手機,把唐禮珍綁架到納溪區新樂鄉派出所。
在新樂鄉派出所,他們強行對唐禮珍搜身,並用侮辱人格的方式強行在唐禮珍的胸前掛了一塊寫著字的紙板,強行給唐禮珍照相。他們又強迫唐禮珍按整個手的手印,唐禮珍不按,他們就強拽著唐禮珍的手按,手掌、手背翻來翻去的按。接著他們又強行抽唐禮珍的血,非法拘禁了唐禮珍十多個小時。
在新樂鄉派出所,瀘州市瀘天化股份公司保衛部的張華用威脅、恐嚇對唐禮珍審訊逼供,逼迫唐禮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要她提供其他法輪功學員的信息。
晚上十點,新樂鄉派出所來了幾個納溪區國保大隊的警察,直接走到唐禮珍面前,惡狠狠地用髒話威脅、恐嚇唐禮珍。深夜十二點,一個姓代的警察要唐禮珍帶路去唐禮珍家抄家,唐禮珍拒絕了。
二十日凌晨一點多,唐禮珍才被放回家。叫唐禮珍第二天去納溪區國保大隊找叫鄧松的警察要被搶劫的物品。第二天鄧松還了手機,但放在挎包裏的價值幾十元的MP3沒還給唐禮珍。整個過程中,這種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迫害讓唐禮珍備受侮辱、折磨,給唐禮珍造成極大的身體不適和極大的精神傷害。
二、被派出所警察審訊逼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八點多,唐禮珍在納溪區匯通超市門口送了一份神韻光碟給一位大姐,被警察發現,強行搜了那位大姐的包,搶走了光碟。警察把唐禮珍和那位大姐一起綁架到了納溪區永寧派出所。派出所的幾個女警察對唐禮珍強行搜身,搶走了五張光碟、幾張護身符、幾張真相不乾膠等。還強迫唐禮珍照相、按手印。因為唐禮珍不配合按手印,一個警察還威脅說:「好好按手印,弄壞一張要賠二十元。」
下午,為逼迫唐禮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和提供其他同修的信息,永寧派出所的李姓警察對唐禮珍審訊逼供。後來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又到唐禮珍家企圖非法抄家,被唐禮珍老伴正義抵制後,他們又在唐禮珍家門外用相機拍照。唐禮珍要求釋放她。他們說:放了你,我們的飯碗要丟掉。
晚上六點,他們把唐禮珍強行綁架到瀘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進了看守所,就強行檢查唐禮珍的身體。然後強行將唐禮珍帶到一個房間內,用侮辱人格的方式逼唐禮珍脫光衣服,只留一個內褲,叫唐禮珍轉圈。唐禮珍一件價值100多元的內衣被看守警察扔進垃圾桶,不許唐禮珍穿。家裏人給送去的衣物,紐扣、拉鏈全被割掉,全都穿不了。女兒給唐禮珍送去的裝衣服的包也被看守所的警察扣押,搶去。
在瀘州市看守所,唐禮珍被非法關押十三天。五月八日下午六點,納溪區永寧派出所的張姓警察又把唐禮珍非法關押到瀘州市戒毒所。對唐禮珍說,補你上次的十五天(指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那次被綁架的補加迫害),打擊報復式的非法增加關押天數和次數。
由於他們對唐禮珍的綁架、非法關押迫害,使唐禮珍的家庭失去了祥和、安寧的環境,一家人生活在恐懼中。由於對迫害的恐懼,唐禮珍回家後,唐禮珍的老伴把她關在家裏,平日裏不許唐禮珍出門。家人只要一出門,就用鎖把唐禮珍反鎖在家裏,天天如此,持續了很長時間。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下二點,唐禮珍在自家門口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強行綁架至安富派出所非法關押,後被她的女兒保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