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群連遺照 |
邊群連曾經兩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五年被綁架、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兩次均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遭迫害。
邊群連,男,生於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道德昇華、無病一身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瘋狂打壓法輪功後,邊群連上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非法關押在轉化班強制洗腦兩個月。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承德市國保何世金(政委)、劉明成(國保)為首的不法警察綁架邊群連,並構陷他。邊群連被非法判刑八年,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遭到殘酷迫害,每天有四個包夾24小時對其輪番迫害,沒有任何自由可言。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邊群連、於大力、姜玉環、於海去承德縣講真相被綁架,於海龍、邊群連、於大力被非法關押在承德縣看守所,姜玉環被轉到承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邊群連在看守所遭到用鞋底子搧嘴巴子、打罵等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承德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邊群連、於大力、姜玉環、於海龍進行了非法開庭,王富(審判長)要求檢察院宣讀公訴書,而律師幾次發言被王富(審判長)打斷,因此於海龍的律師(李中偉)提出退庭,不再為於海龍辯護,理由是法院不許講話,不能履行律師的合法權利為當事人辯護,起不到辯護作用,最後休庭合議後決定延期開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繼續非法庭審,法官仍然是王富,公訴人由原來的兩名,增加到四個公訴人,法庭內外出現了很多特警、承德市國保及承德縣國保等便衣到場,還有政法委的人也到了法庭上。整個庭審過程,公訴人沒有拿出任何合法的實證,經過四位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後,令所謂「公訴人」一再無言以對,公訴人也只能選擇沉默。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承德縣公、檢、法相關人員,無視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及法輪功學員對他們講真相,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邊群連、於大力六年,並處罰金貳萬元;於海龍四年,處罰金壹萬元;姜玉環三年,並處罰金壹萬元。
邊群連再次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一月初,邊群連被醫院確診為直腸癌。邊群連遭受的迫害待查。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前後,邊群連在唐山市協和醫院手術治療,獄方不准家人護理,只讓家屬遠距離看護。出院後,邊群連被無人性的關押進監獄。
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晚上,邊群連的家人接到唐山冀東監獄打來的電話,說是要送邊群連回家。
八月九日,監獄一輛警車開路,後邊跟著救護車,車裏的邊群連插著胃管、骨瘦如柴。所在街道,司法人員對邊群連進行了照像後,街道及司法兩個單位互相做了接送人的手續後,將邊群連交給家人。
當時邊群連發著高燒,連自己的親弟弟都不認識了,老實的家人將被迫害的不成人樣的邊群連接回家。而邊群連已經不能吃東西了,直腸癌已經擴散。
只在家中與家人短暫的過了四天,邊群連就於八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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