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難中見真性 大法顯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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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作為大法弟子,只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定正念,就能走過劫難。下面我將自己遭遇綁架、拘留、洗腦、判刑等迫害,到上訴獲釋的經歷,向師父和同修做個彙報。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我向世人送神韻晚會光盤,被綁架劫持到拘留所、洗腦班非法關押五十八天後又被起訴,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開庭。我就在法庭坦坦蕩蕩講真相、弘揚大法、,揭露邪惡。我說:法輪功教人做好人,信仰「真、善、忍」理念,修心向善做更好的人,如果人人都做好人,不去傷害別人,這對任何人、任何國家和民族都是大好事,可是卻遭到如此殘酷迫害。這是為甚麼?多少修煉者被判刑甚至失去生命,不都是為了讓人明白真相,喚醒人們的良知善念,讓每個生命都有美好的未來嗎?……請各位深思!善惡有報是天理!千萬不要助紂為虐!不要冤判無辜!修煉法輪大法無罪!

我還告訴他們:法輪功的一切都是公開的,大法師父的所有講法及法輪功的所有真相資料,都能從法輪功的網站─明慧網上可見,人人都可以去看,法輪功到底是甚麼?從而人人都可以去鑑別,甚麼是好?甚麼是壞?甚麼是正?甚麼是邪?甚麼是利國利民?甚麼是禍國殃民?誰在真愛國?誰在真賣國?真實的罪犯是誰?到底誰該審判誰?我等著看對危害國家和人民的真實犯罪的大審判!揭露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詳述了迫害法輪功才是違背《憲法》、《刑法》及《世界宣言》等《國際法》多種法律法規,《兩高解釋》也是違憲違法的。法庭空間場的邪惡被清理!邪惡被震懾!法庭上沒有任何人阻止與打斷我的發言。

開庭前,律師曾建議我只談修煉法輪大法受益的部份,其它的別談,根據他的經驗,法官是不會讓我談完的。我想那怎麼行呢?我是大法弟子,我的責任和使命是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是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此時正是一個好機會,我必須講完。我理直氣壯的讀完了七千字《法輪功不是邪教是正法,正法修煉無罪》的辯護詞。法官宣布休庭。

過了幾天,法院委託我區司法部門與社區人員來我家,他們說在家比在「那裏邊」好,要我簽字辦「監外」。我不簽!我說我無罪,判甚麼判?我給他們講真相,談我的辯護詞,他們就走了,然後我把辯護詞複印交給法院。

事隔五個多月後的六月二十三日,法院終於抵不住邪惡勢力的壓力,給我判刑三年,當即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隨即被轉入第二看守所醫院。我立即給家人寫信:我無罪,我要上訴!請支持我!我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是大好事,請不要擔心,真理永存。我不求人們追求的那一切,只是為了說真話,只是盡一個做人的本份,履行作為中華民族炎黃子孫走正路的道義,讓人們在事實面前分清好壞、善惡、黑白與正邪!守住良知善念,讓生命永遠美好!走正路─這是我生命的選擇。家人也很支持與配合我!

由於多次的迫害,造成我身心嚴重受損,我在晝夜無比難受、難忍、難眠、難以支持的情況下,我也沒有忘記大法弟子講真相救人的責任,我給同監舍的人講真相,做三退,共退了二十七人。我又給法官寫信,信中說:我絕不能按你們的要求昧著良心去說謊、誣陷法輪功,我的真實思想就是:法輪功是正法!於任何人、任何國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是賜福於人類的好功法,我按「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修煉法輪功無罪!是大好事。如果按照你們的要求承認是「×教」,那才是真正的犯大罪!不僅害我,也是害你。今天是法輪功的修煉者被迫害,而真正受迫害的是所有的善良人,也包括你。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在用生命作代價在呼喚你們的良知善念,不要做這驚天冤案的犧牲品,誣判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是真正在違法!請你們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依法斷案!判我無罪!善惡有報是天理!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等等落馬者的下場,應驗了此理:常人做了甚麼,該償還多少、甚麼時候還、如何償還,都有宇宙法理在管。

給法官的信,我也是在給看守所的人講真相,我寫給家人的信也是如此。

我非常艱難的把信寫好發出去一個月後,一天看守所的警察對我說:「你行啊!你把法官也煉過來了,你的上訴成功,改判半年。」(其實,我在那裏已經呆了近半年)。這哪是我行啊,這是師尊賜予弟子講真相的機會,讓法官明白了真相,良知復甦做出了正確的生命選擇的結果。這是師父的慈悲、大法的威力所致!

在那裏時,人人都勸我快妥協好回家。所長說:胳膊扭不過大腿,說句謊話也沒有關係,只要能回家就好,何必在此受罪,教你撒謊都不會……同房人看了信都落淚,認為說句假話就回家,這下不行了,勸我不要把信發出了。她們哪裏知道大法徒的心:大法弟子的使命就是維護法,證實法啊!我寫了能不交嗎?

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心中只有法這顆心是絕對不會動搖的。也唯有走正師父安排的修煉路,師父才能為弟子做主,才能走出劫難!這就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大法威力在弟子身上的展現!

跟隨師父走過的二十年的正法路無不如此,二零零零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在房山看守所,警察經常兇我要配合他們,威脅說不然就送東北深山餵野獸……我能配合他們嗎?被關押近四個多月後,又被當地警察接回關押到看守所近一個月,然後被送進洗腦班洗腦迫害,我絕不會配合邪惡,反而責問他們,結果不到一個月回家。二零零八年八月奧運期間,我被綁架到拘留所勞教,在黑窩,惡人成天要人背甚麼、寫甚麼,甚至深夜還有被罰、被打的,我甚麼也不讀、也不寫,過了三個星期就回家了。

因為我心中只有師、只有法,相信師父的法身就在身邊,師父無所不能,一切由師父做主。我就是這樣時時在師父的保護下,助師正法,從不懈怠的走到了今天。

感謝師父!感謝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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