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群女士一個人居住,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在家中被綁架和抄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佛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醫院)。當局以防疫為由,拒絕家屬和辯護律師會見。
家屬在五月二十七日到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查詢案件進度,發現案件四月二十九日檢察院已經接受了起訴,也就是說在走司法程序了。
李燕群的家屬為李燕群請了北京辯護律師,但是到開庭前,辯護律師也沒有會見過當事人,因為國保、法院從中阻撓。在辯護律師的再三要求下,法院終於答應在開庭前的二十分鐘讓律師與李燕群視頻會見。但是最後在開庭前,律師與李燕群最終還是沒有見過面。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下午二點二十分,佛山市禪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到場人員有審判長是徐清雲,陪審員盧強和何惠聯,書記員謝嘉傑、辯護律師,還有兩名上訴方,當時只准兩名家屬可以參與開庭。
李燕群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佛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直到開庭前才被劫持到看守所,當事人沒到法庭。在開庭後,李燕群才知道自己的家屬為自己聘請了律師。
在宣讀完抄家的東西後,李燕群表示,非法抄家時她不在場,當天是把她綁架後,才進行抄家的,所以她根本不知道甚麼東西被抄走了。
開庭的時候,兩位家屬被安排在另外一個房間看屏幕,音效很差,根本聽不清楚說甚麼話。其他親戚朋友根本就不讓進門,只能在法院外焦急的等著。
開庭後沒有馬上判決。
法院電話:0757-83207955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0/8/22/186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