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劉成碧修煉真善忍 法庭上堅持自己無罪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重慶法輪功學員劉成碧、王茂如被九龍坡區法院非法開庭。劉成碧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受益,闡述修煉法輪大法,無罪。律師也從法律角度,闡明「我的當事人劉成碧無罪,其實王茂如也不構成犯罪」。

劉成碧女士,現年74歲,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至今,按照真、善、忍大法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善良、樂於助人,每天都沐浴在慈悲的佛光中,充實快樂。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劉成碧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王茂如家讀《轉法輪》書後,被石油路派出所一大群警察堵住了門口,綁架,劉成碧被非法關押在渝中區石板坡看守所。同年,九月十三日,劉成碧被渝中區檢察院非法逮捕。渝中區公安分局石油路派出所在渝中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的操控下,將構陷材料送往渝中區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九龍坡區法院對劉成碧和69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茂如非法開庭。法庭上,檢方念完起訴書後,劉成碧闡述自己的幾個觀點:第一條,石油路派出所非法抄家;第二條,沒有任何法律證明法輪功違法;第三條,散發真相資料是為了講清真相,是為了救人;第四條,石油路派出所在做筆錄時,三次提到劉成碧的女婿張齊勇是「重慶綦江法輪功煉功點站長、火鍋協會會長、這一次非要抓他不可」,是蓄意迫害。

劉成碧在法庭大聲講述自己修煉大法後的身心變化,並要求無罪釋放,被法官打斷,讓辯護律師做陳述,律師在庭上對公訴人提出幾點質疑,並闡明「我的當事人劉成碧無罪,其實王茂如也不構成犯罪」,被法官打斷。

隨後進入雙方辯論環節。律師繼續說明劉成碧無罪,並提出「刑法三百條」內容與公訴人的起訴書相互矛盾,任何刑法不能超越「憲法框架」,公訴人說,這個問題可以在庭審完後,私下溝通。律師再提到憲法三十五、三十六條如何理解?公訴人沒有作出任何反駁。

庭上的幾個法警從開始一直坐在椅子上,到後來站在一起交頭接耳,似乎對律師的辯護有所觸動。

堅持無罪,法輪功學員沒有罪,是那些被中共脅迫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的人在犯罪。多名律師聽到公檢法司工作人員訴苦:他們真心不願意接手迫害法輪功的案子,遇到法輪功(被)案子都想躲開。

重慶政法委一名副書記個人信息已經被大陸法輪功學員曝光到海外,他們壓力都很大,但是身不由己,要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務。可能這是邪黨內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一種誤解,不隨中共迫害善良,智者一定能找出自己的出路,其實這樣的人士越來越多了。

國際形勢隨著疫情真相的不斷揭開,全世界都看清了到中共的邪惡。所有犯下迫害正信的罪惡的,都會被清算。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


劉成碧和王茂如,及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詳情,請見《重慶73歲法輪功學員劉成碧被非法逮捕》《修大法成佼佼者 重慶法輪功學員張齊勇再被構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