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張金生準備出國旅遊在北京某旅店住宿,當天早晨卻遭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吉林省梅河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半,梅河市法院對張金生非法開庭。二零二零年初,張金生家屬得知:張金生被梅河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張金生上訴,家屬為他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
律師見到法官,法官讓律師把辯護書郵給他,在疫情期間通化市中級法院維持冤判,二零二零年四月張金生已經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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