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創可貼,從衛生院出來時,見我自行車那裏圍了一群人和幾個警察,我撥開人群,徑直走過去,推我的自行車。其中一個警察問:「這是你的自行車?」「是啊,」我回答著,就邊推車走。
警察說:「你這個自行車還沒有上牌呢,交罰款十元錢。」
當時鎮上有規定,自行車一律上牌,牌上有個號,上一個牌十元錢。我出來時急著買創可貼,身上沒帶餘錢。這會兒,又急著想回家給孩子用,就四處找有沒有認識的人,好先借錢,過後再還。
這時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警察說:「我先替你交十塊錢,你先回家吧。」邊說話邊從上衣口袋掏出十元錢遞過來。
圍觀的人很驚訝,我也努力想,這人我好像不熟悉呀。這時,人群中一人說:「你替她墊錢,咋不替我把錢墊了?」因為有警察,所以圍觀的人就越多,有買菜的、買水果的,連平時擺長攤的人都圍過來,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這個年輕警察身上。
就聽警察大聲說:「我告訴你們我為甚麼給她墊錢,因為她是學法輪功的,她學的是真、善、忍,我相信她,我保證她會把錢給我送回來。」
我謝過警察,警察對我說:「你快回家吧,我記得你,我去過你家,煉法輪功的人給我的印象很好,你們的名聲很好。」
我想起大法師父的話:「大法弟子你只要自己做的正,你就會改變周圍的環境,你就會改變人。你用不著去講太多,」[1]
後來,這個明白大法好的真相的警察再沒有來過我家。
回到家裏,我馬上把創可貼給孩子貼好,就跟公公說了警察給我墊錢這事,公公說:「先把院子掃乾淨再去(公公正在院子裏收玉米粒),再說也該做晚飯了。」
我沒有猶豫的說:「您先收著,我回來再做飯。」就把孩子放在屋裏,心中想著這是大法弟子的聲譽,大法弟子做的好與不好關係到大法的聲譽。我拿著十元錢,騎車就往鎮上去。
有人大老遠看我騎著自行車趕來,就喊:「那個煉法輪功的真來了,她真來還錢了!在等著呢。」原來他們不相信我會把錢送來,這些人沒走,在等著看我來不來還錢呢。
就聽那警察扭頭對大夥說:「這會兒大夥看見了?知道我為啥敢把錢借給煉法輪功的了吧?因為煉法輪功的人道德高尚,人都善良,不佔便宜,我絕對保證她會把錢給我送來。」
警察話音剛落,就有幾個人搶著說:「煉法輪功的人不是電視裏宣傳的那樣,那是騙人的。」另一個接著說:「咱們鎮這樣的好事還挺多呢,以前往公糧裏摻土,還得書記領著鎮上的人去各家收公糧,後來學大法的人多了,公糧裏頭不但不摻土,還主動的交。我就相信煉法輪功的。」
我把十元錢遞給警察,向警察道謝,就對人群說:我的師父教我學的是真、善、忍,我的師父是李洪志先生。
一晃,我搬進城裏已十多年了,派出所的幾個警察找到我,問我煉不煉時,我就給這些警察講我親身經歷的例子。臨走,我對警察說:以後在面臨危難中千萬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回去把這九字真言告訴你的家人和朋友,我們修大法的人都希望你和你的親人能夠平安。
警察們都聽的入神也很感動,在他們的笑臉上,我看到善已溶進這些年輕警察的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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