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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八年牢獄迫害 湖南曾志遠再被冤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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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曾志遠,家住湖南省邵東縣水東江鎮牛山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他曾四次被綁架,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計八年多,在看守所、監獄、勞教所受盡了非人虐待、折磨。今年五月十二日,曾志遠被非法開庭,再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邵東縣國保大隊龍彥雲、李湘藩、陳鳳平、李建華等,到曾志遠和妻子李飛燕的家,非法抄走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等,曾志遠被綁架到邵東公安局,其後被送到邵東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

李飛燕被劫持到邵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到邵陽楊家壟第一看守所,十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此後,分別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四月二十九日、五月二十一日,李飛燕遭國保大隊陳鳳平和李建華、佘田橋政法書記及輔警騷擾。

以下是曾志遠遭中共迫害經歷。

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元宵節過後,曾志遠回到邵東縣城謀生,水東江派出所所長李振中得知曾志遠曾發放過真相資料,就將他綁架到邵東看守所,一個月後將他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迫害。

在新開鋪勞教所十多個月時間裏,曾志遠被折磨致全身長滿小水皰,奇癢難忍,下身處出現一塊一塊潰爛,脫皮,反反復復,苦不堪言,到二零零二年出獄時,他的兩腳前腳掌都失去知覺,步履蹣跚。

曾志遠出獄後,邵東縣610辦主任朱少明、水東江派出所李振中頻頻闖到曾志遠家騷擾他。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曾志遠等十餘名法輪功修煉者在湖南省郴州市被當地國安、北湖派出所惡警綁架。曾志遠被非法關押在郴州第三看守所一年四個月,期間遭到惡警教唆犯人毒打、勞役虐待。他曾連續腹瀉六個月,嚴重時走路站不穩,接見時曾志遠的弟弟都認不出他了。

後曾志遠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湖南省赤山監獄迫害一年,期間一位法輪功修煉者奇蹟般從監獄走脫。獄方高度緊張,又把曾志遠等二十名法輪功修煉者分散關押,曾志遠等法輪功修煉者被轉到湖南省郴州市郴州監獄,被封閉關押在教學樓五樓,被嚴禁與外界接觸,期間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惡警吊銬、電擊等折磨,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第二天就離世。曾志遠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出獄回家。

再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一月晚上十一點鐘,曾志遠在邵東縣城貼真相不乾膠,被人惡告,遭「110」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邵東縣國保大隊,邵東國保大隊尹志紅、水東江派出所所長周某對他非法審訊,曾志遠不配合,不簽字,並絕食抵制迫害。第四天,警察叫來十個犯人要強制灌食,惡警對他拳打腳踢,見他不倒地,叫幾個犯人一起把他按倒,用兩個電工起子把他的嘴撬開強行灌食,把他的嘴撬得滿嘴是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曾志遠再次被非法勞教,非法勞教期一年九個月,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因其身體原因拒收,曾志遠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出獄回家。當時他全身長滿小水皰,走路踉蹌。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曾志遠回家後,經過一個月的學法煉功,身體恢復。二零零八年,他到桂林市謀生,二零零九年八月,曾志遠在桂林市解放橋頭王府網絡上動態網,被網管告發,遭桂林市國安支隊和安新洲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二十六天。

警察打電話欺騙曾志遠的妻子李飛燕說曾志遠被人打傷住院了,要她送身份證過來,結果李飛燕也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

曾志遠第三次被非法勞教,非法勞教期一年半,被劫持到廣西第一勞教所。在廣西第一勞教所,曾志遠絕食抵制迫害,被強行拉到醫院打針,不許家人探視,被犯人夾控,被長時間逼看污衊大法的影像,書籍,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二點,除了吃飯,上廁所,不許隨便走動,不許睡覺或少睡覺。

直到二零一一年二月,曾志遠終於走出勞教所。

相關責任人:
邵東市政法委書記:周玉凡
邵東市國保大隊長:龍彥雲
卲東市國保大隊副隊長:陳鳳平
卲東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李建華

湖南省邵東市人民法院枉判大法弟子曾志遠的辦案人員的電話:
譚莉娜:邵東人民法院黨委書記(院長)0739─2614068
楊欣:0739─2716269(副院長)
閔華松:0739─2716701(副院長)
王永祥:0739─2614043(副院長)
姜育平:0739─2614043(副院長)
曾何車:0739─2614012(副院長)
廖衛華:0739─2614047(刑事審判庭法官)
劉俊:0739─2614046(副庭長)
13508427529
趙新燕:0739─2614042(副庭長)
吳向陽:0739─2616156(副庭長)
上訴狀6月12日送上邵東市人民法院辦此案劉俊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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