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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開江縣鄧道恆被枉判八年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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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達州市開江縣法輪功學員鄧道恆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被開江縣法院非法秘密開庭,沒有開庭公示、沒有通知家人、沒有旁聽;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被非法秘密宣判八年,並處罰金兩萬元,不給家屬任何通知,不給家屬判決書。

鄧道恆上訴到達州市中級法院,家屬請律師為其二審辯護,家屬和律師多次打電話詢問中院有關鄧道恆的情況,中院一再推諉,疫情期間案卷沒送上來。推來推去的影響律師沒進到場,連卷宗都沒看到,直到四月末才告訴律師說已結案,律師問我就沒到場怎麼就結案了呢?中院回答指定律師。同樣不給家屬裁定書。嚴密封鎖消息,不讓家人見。

六十二歲的鄧道恆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凌晨三點多鐘被劫持到四川嘉州監獄。

鄧道恆,四川農業大學畢業,在開江縣供銷社任幹部多年,退休。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處處為他人著想,是單位的骨幹。身邊同事都知道鄧道恆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鄧道恆妻子修煉前患有嚴重胃病、胃痙攣,修煉法輪功後不藥而癒,夫妻兩人多年都沒有生過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鄧道恆因堅持修煉,遭到降職、凍結薪水等形式迫害。鄧是單位中為數不多的大學生,很多工作只有他能勝任,因此他繼續努力把工作做好,連週末放假也會回單位工作,直到前兩年退休。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晚八時,鄧道恆和妻子武宗純、姨姐夫張光全,去縣供銷社宿舍樓拜訪同單位退休職工吳應國,被當時的開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譚天文(後被任命為國保大隊長)和東城派出所所長吳應均帶領警察跟蹤、綁架。中共警察用鄧道恆身上的鑰匙,非法抄了鄧道恆的家,抄走大法書籍、學法工具、一台計算機、鄧氏夫婦手機各一部,並沒收二人身上現金一千多元,「行政拘留」十五天。鄧妻體檢時身體不合格被釋放。

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鄧道恆被非法刑事拘留,從開江拘留所轉押到開江看守所;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准逮捕,所謂「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一九九九年前公開發行的鉛印法輪大法經書,二是鄧道恆的電腦上有大量賀卡的圖片,三是鄧道恆是開江縣法輪功的「重要人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下午,鄧道恆被開江縣法院刑事審判庭非法秘密開庭審理,沒有開庭公示、沒有通知家人、沒有旁聽。審判長是開江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光勇、兩名陪審人員與書記員。公訴人是開江縣檢察院李明作。該法庭指派一名作有罪辯護的律師。被非法庭審過程中,鄧道恆正氣凜然地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從中國大陸現行憲法和法律以及國務院、公安部歷次對邪教的認定文件、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報第二十八期》公布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等,義正詞嚴的闡明修煉法輪功合法。

二零二零年元月九日,鄧道恆被開江縣法院秘密誣判八年。據悉因鄧道恆在庭審時堅定的回答法官張光勇問話:「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我無罪,當然要煉!」而被枉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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