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生前的身份證照片 |
黃敏生於1954年6月7日,畢業於重慶大學本科,是成都市中小企業管理局(原成都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副局長,於2000年11月退休。黃敏99年7.20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前喜得大法,堅修大法「真、善、忍」 ,迫害發生後,曾遭多次惡黨各級人員迫害,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位於資中縣楠木寺),受到19個月的非人折磨,被折磨身體瘦成皮包骨。
黃敏被迫害有家難回,2005年5月19日與女兒在成都市成華區五冶出租房內,被跟蹤其他法輪功學員到此蹲坑數日的成都市雙橋派出所和府南派出所警察一起綁架到府南派出所,當時一穿制服的惡人不允許她穿襪子、換衣服,野蠻的將她的頭蒙上,戴上手銬,拖著就走。
5月20日,黃敏的女兒被府南派出所非法關押到新津縣洗腦班,於7月8日被釋放回家。黃敏絕食抗議、生命垂危,於8月26日被釋放回家,歷時100天。
根據黃敏當時回家後親手用紅筆寫下的被迫害記錄顯示:從5月19日被綁架到府南派出所黃敏就開始絕食絕水,5月20日至7月8日,黃敏被非法關押到新津洗腦班,期間被強制灌食,被開口器翹掉一顆牙齒,被野蠻插胃管,歷時50天;7月8日至8月18日被非法關押到成都市看守所,歷時41天(期間7月15日開始被強制輸液一週後,被非法關押至青羊區萬和醫院,黃敏開始少量進食12天之後又開始絕食絕水);8月18日至8月26日被非法關押在青羊區萬和醫院,歷時9天,府南派出所電話通知家屬黃敏生命垂危之後幾天黃敏被釋放回家。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在新津610洗腦班,黃敏被5、6個邪惡之徒摁在地上灌食,牙齒被撬掉一顆;食道被插出血,黃敏拔掉管子,他們又插,還邪惡的說:「拔嘛,拔了又給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此次黃敏5月19日被綁架,家屬事後才收到青羊區檢察院批准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出示的7月7日的非法逮捕通知書,並且2005年7月27日的戶口簿信息中黃敏的個人資料已被成都市府南派出所非法刪除。
2007年3月3日下午5:00左右,黃敏正走在草堂北路附近的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國安與青羊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成都看守所。3月29日,青羊區法院非法批准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綁架黃敏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2007年6月上旬(即綁架3個月後),青羊區惡黨法院才電話通知家屬,說抓了黃敏,關在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家屬要求看望黃敏,惡警拿出「逮捕通知書」逼家屬簽字,否則不准看望。黃敏的二妹被逼簽字。
黃敏從被綁架之時起就絕食用生命抗爭,希望能夠喚醒參與迫害者的良知。黃敏後被非法關押到青羊區醫院(後改名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黃敏被非法關押在一個房門緊閉(惡警不准開門),面積只有十幾個平方的房間裏,雙手雙腳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在中間床上,指甲20~30毫米長,褲子被脫下扔掉(從被綁架之時起,就沒讓黃敏洗過頭髮、洗過澡、剪過指甲、刷過牙)因為太髒,下半身用被單蓋著,被單很臭,污跡斑斑。房間裏放了三張單人床,兩邊是非法監視黃敏的女囚;房間外還有電子監控和7、8個看守人員。
家屬要求給黃敏買日用品,惡警只准家屬買毛巾、牙刷、牙膏、香皂和換洗的衣服,並逐樣拆開檢查,還不准家屬買食物給黃敏。一個女看守對看望黃敏的家屬說:「隔壁趙忠玲來這兒一個月就死了」。
家屬對黃敏說,不值得在毫無人性、殘害生命者面前絕食,它根本就不在乎人命關天。黃敏認識到要更加堅強的活下去,於是不再絕食。家屬要求看守警察電話告知黃敏的身體情況,警察答應了卻從未與家屬聯繫過。家屬臨走時,警察企圖逼家屬在寫著絕食致死的「死因書」上簽字沒有得逞。
2007年6月中旬,青羊區惡黨法院電話通知家屬,說被關在醫院的黃敏被判勞改六年。而至今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家屬,家屬也不知黃敏犯了甚麼罪,法院也說不出犯罪事實。
2007年6月下旬,家屬到青羊區法院要求看望黃敏,之後見到黃敏進食情況良好,體重有約100斤。
8月15日,家屬被電話告知黃敏於當日早晨7:30死亡。成都市看守所醫生電話通知家屬到成都市看守所辦手續。
黃敏被迫害致死的通知書 |
黃敏的身份證 |
家屬到達成都市看守所後,有四個工作人員在場企圖逼家人承認黃敏「絕食致死」並簽字認可,否則就要解剖遺體。家屬堅決不簽字,並要求查看遺體。在場四個工作人員都是中青年男性:一個自稱是監督執法人員,穿便衣;一個筆錄人員;一個自稱是成都市看守所的醫生;另外一個幾乎沒停過吸煙。
8月15日下午1點左右,自稱醫生和吸煙的警察各開一輛警車帶家屬到達成都市沙灣東一路4號安撫園冷藏停屍間5號櫃,看遺體。
黃敏的遺體很輕,表情極度痛苦,雙眼微睜,頭偏到右側,嘴張得很大,上齒完全暴露在外,下齒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顆牙齒,整個口腔、牙齒和嘴角都是不明黃色物質一直蔓延到面部,並且散發很濃的藥味。手指完全扭曲,緊緊地扣抓著,雙手小臂上有幾處像指印的瘀痕。
家屬要給黃敏拍遺照時,四個在場的司法系統惡黨人員立即用手推開家屬,抽煙的那個警察手指夾著燃燒著的捲煙在黃敏的遺體上不停的揮動,擋著家屬不讓拍照。家屬嚴肅的叫他尊重死者,說了幾遍讓他把煙拿開,他才不情願的照做,還命令立即鎖上5號櫃。
惡警不准家屬拍照,不准家屬領遺體,還逼家屬當天火化遺體,並說黃敏沒有任何遺物。8月15日下午3點左右,黃敏的遺體在磨盤山成都市殯儀館火化。黃敏被火化後的骨灰散發出濃烈的西藥味。
家屬被通知領遺體一直到火化,全程有3名公安人員監控,強搶家屬手機不准家屬拍遺照說是影響不好,警號070892的負責全程筆錄,警號002935自稱是成都市看守所醫生,警號003016的一直不停的吸煙在旁監視。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醫院(已經改名為「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成都市看守所的定點醫院,設立警戒區,關押被折磨致命危的法輪功學員,由荷槍實彈的武警二十四小時站崗把守。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該「醫院」被虐殺,其中知道姓名的有張川生(成都大學副教授)、方顯智(四川交通廳內河勘察設計院工程師)、黃麗莎(峨眉山市龍池楊村鋪煤礦人事科科員)、胡紅躍(新都縣油泵油嘴廠職工)、顧傳英(成都市紅光電子管廠高級工程師)、沈立之、陳桂君、段世瓊、鄧建萍、趙忠玲、黃敏、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