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淑芬是退休教師,子女都在外地居住。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晚,時年七十四歲的馬淑芬被綁架。她當晚出現病危,被北辰區新村派出所國保警察用擔架抬走,後被非法關押在北辰分局看守所,其境況很不好。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七日、十二日,天津市公安局下屬派出所夥同國保、網警等部門,先後數次在東麗、寶坻、北辰、武清、河北、濱海新區、河東區等七個區域,綁架法輪功學員,主要迫害手段是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的手機。最後, 十九位法輪功學員被天津當局綁架(詳情見《天津十九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綁架》),馬淑芬是其中的一位。
在被綁架之前,北辰區新村派出所及居委會多次聯合上門騷擾馬淑芬,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馬淑芬本著善意向他們講大法好的真相。
二零一九年九月,馬淑芬被檢察院、法院構陷,準備對她非法判刑。不法人員他們以歲數大可以從輕處理,但是不放棄煉法輪功就嚴判為條件,企圖讓馬淑芬放棄修煉法輪功,馬淑芬拒絕。
現得知,馬淑芬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主要迫害人
國保大隊:侯慶利
綜治辦 :劉峰
預審科 :梁斌
北辰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林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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