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早上六點多,金芝女士出門去打工,在自家樓下遭到綁架,隨後十幾個警察一擁而入闖入金芝家中。她家人阻攔時,一警察拿出所謂「搜查證」說,「我們是市局的」,搶劫走台曆、大法書籍、手機等私人物品。據悉此次行動為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瑞景派出所聯合出動實施的綁架。
金芝現年49歲,小的時候因意外造成腿部略有殘疾。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越來越好,是個好妻子,好母親。幾年前曾遭遇車禍,沒讓司機掏錢上醫院,自己在家看書煉功,不到一個月就好了。平時待人和善,性情溫和敦厚。
這樣一個遵紀守法,做好人的善良婦女卻被北辰分局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進行批捕。目前,構陷她的案件已被送到北辰區檢察院。試問金芝作為一介布衣民婦,如何利用×教組織,如何破壞法律實施?又是產生了怎樣的不良後果?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自1999年7.20起,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利用公檢法司系統,蓄意錯用《刑法》300條,枉法強加罪名給法輪功學員,製造大量冤案。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就可以不執行,誰執行錯誤命令,將來追究誰的責任。
在此也善意奉勸還在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善惡有報乃天理,古往今來放過誰?曾經權傾一時、積極參與迫害的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李東生等人無不落個身敗名裂的下場。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正義從不會缺席。
在是與非面前,在道義與壓力面前,何去何從?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在此要求參與的公檢法人員秉承自己內心的良知,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無罪釋放金芝。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區北辰道
郵政編碼:300400
值班室電話:022-26390505
北辰分局預審科022─26829887
北辰分局局長 張健:022--26392185
政委 景久祥:022─26817793 13602150538
副局長 邵元亮:13920806608
副局長 蘇正維:022─26821212 13902068153
副局長 孫建平:022─26825252 13920858555
副局長 王洪良 15022123388
副局長 田少龍 13820736688
政治處主任 方貴舫:022─86811023 13752000708
政法委副書記 郭海洪:13802126835
綜治辦主任 米洪健:13820002997
國保大隊隊長 候慶利:13820552759
國保大隊副隊長 王碩:13920966110
國保科科長 王存勇:13920780868、138020288
瑞景派出所
(金芝案)責任民警:李翔
北辰區瑞景街龍泉道2788號
郵編:300134
電話:02226646104
民警姓名:劉磊
聯繫電話:13642102042
北辰區檢察院:
天津市北辰區檢察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北辰道316號
郵編:300400
電話:02226825427 02226391081 02226393017 02286812000 02226813018
公訴處電話:02226390042,02286818199。
金芝案
公訴人:北辰區檢察院:王文平
電話:86813311轉8802
領導信息
局長 李金祺;
副局長:劉娟 13920860571
王勇 13752009637
張錦友 13820973718
檢察長 李衛東 13821569992
副檢察長 李作明 13752009619
副檢察長 張忠利 13752009634
紀檢組長 張來法 13752009659
政治處主任 董廣軍 13802181879 13802181795
副檢察長 楊安 1375200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