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修煉就背師父的《洪吟》,有一首詩是這麼寫的:「非是修行路上苦 生生世世業力阻 橫心消業修心性 永得人身是佛祖」(《洪吟》〈因果〉)。我打坐煉功,得用橫心來打坐。開始半個小時,到後來一個半小時,打坐煉功時,疼的我臉上汗珠往下滴答,襪子都濕了,穿的內衣都濕透了。我跟同修說:打坐腿上有三個疼,像刀割一樣疼,可是打完坐,像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那樣:「可是你會覺的一身輕,走路生風。過去走幾步就累,現在走多遠都覺的很輕鬆,騎自行車好像有人推你一樣,上樓上多高也不累,保證是這樣的。」
我早晨在煉功點煉功,師父給我身體上下法輪淨化身體,兩條腿上兩個法輪,兩隻胳膊上兩個法輪轉,法輪轉的我兩隻胳膊來回搖擺,同修說:「你這不行,你把身體控制住,時間長了就好了」。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魔頭開始迫害大法弟子,感受到真是烏雲壓頂,鋪天蓋地,真是呼吸都困難的感覺。我們八、九個同修坐上去哈爾濱的火車,來到省政府六層大白樓附近,看到院子大圓盤上站著一個當兵的在站崗。我又往前走看到有四十人左右在靜坐,我也參加了靜坐。後來到四點多鐘,有位五十多歲的幹部讓大法弟子都散開。到了晚上滿街都是大法弟子,因是夏天,都在街上睡覺。第二天大批警察出動,把大法弟子圈到一個大體育場院裏,有三千人左右,有的惡警打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拽上車拉走,拉至郊區外邊丟下就走了。
第二次去北京上訪,是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份,天氣正熱的時候,有三十多度,我們坐的火車有空調,坐到天津下火車,坐上客車來到天安門金水橋,看到廣場上有兩個人坐著。我們來到廣場,兩個人一組,四個方向同時拉開「法輪大法好」和「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喊「法輪大法好」。坐著有位穿著很髒衣服的年輕人向我倆跑來,到同修身邊就打同修的頭。這時天安門派出所警車來了,把我倆都拽上車,拉到前門派出所。這裏面有三個房間,兩個房間都坐滿大法弟子,都大聲背師父《洪吟》。我們這共有八、九個人,有個警察把女同修叫出去問:「你是大慶的?」同修沒說話,這惡警用拳頭打那大法弟子眼睛中間,回到房間時,她眼睛中間起了一個大包。有個警察說:「是北京的馬上回家。」沒一個說是北京的,都說是天國的。警察沒在房間時,同修把被搶走的橫幅裝在包裏。警察進來說:「明天還是我的班,你們都別來了,你們都走吧。」
我們出來天已經黑了,我們在廣場上遇到一個人說:「警察雇我們一天給二十元錢,看見上訪的就打,我用車把你們送走吧。」我們說不用。我們走到一個旅店門前,都是打工的人在睡覺,我們就在地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上火車安全回到家中。
第二天國保大隊長孔慶曾找到我問:「你上哪去了?」我說:「北京上訪去了。」孔慶曾把我送到看守所,給戴三十八斤的腳鐐。
二零零五年同修組織歌唱會,同修拿來錄像機錄像,說郵走給師父看。結果國保大隊長周新生領著惡警抄家,翻走很多資料,抓走很多同修,有判十年的,有判八年的,有勞教三年的。錄像帶翻走播放,說錄像裏有我,因為國保大隊長惡警認識我,把我送到綏化勞教所迫害三年。一進勞教所翻身上所有的東西,結果在我身上翻出五百元錢,大隊長惡警高中海腳上穿著皮鞋,使勁踢我右邊小腿骨,當時血流出來,到現在肉皮還是黑的。接著三個犯人把我叫到洗衣間,身上不讓穿衣服,讓我蹲在那,用地下水一盆一盆的往我頭上倒。我當時想你們來吧,我不怕,澆了十來盆,我想不對勁兒。我起身把一個叫陳軍的犯人胳膊給擰住,把那兩個犯人給震住了,就不迫害了。
兩個犯人天天包夾,不讓跟同修說話來往,挑牙籤強制勞動迫害,給定數量,我就是不完成定的數量,時間長了也就不管了。
綏化勞教所有三個中隊,第一中隊第二中隊都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共有七十人左右,一起絕食三次。吃飯逼迫唱邪黨歌,睡覺休息逼迫唱邪黨歌,大法弟子都不願唱。第一中隊長惡警刁雪松把大法弟子一個一個叫到小屋問唱不唱歌,叫了有五個人都說唱回來了,我心想不能唱,剛想完就叫我的名字。一進屋刁雪松問:「唱不唱歌?」我說:「不唱」。刁雪鬆手拿電棍往我臉上電,藍光刺眼,我使勁用胳膊一擋,把惡警手電了一下,把電棍扔在地上。當時有四個惡警刁雪松、金慶富、張軍、畢飛,一擁而上把我推倒在地上拳打腳踢,金慶富穿著皮鞋使勁往我臉上踢。這是師父替弟子承受了,不然臉早就開大口子了。我不斷的發正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四個惡警打完就走了。刁雪松是綏化勞教所最惡的一名惡警,還給大法弟子往十個手指上釘牙籤。
到第二天,把我送到第二中隊三樓,不在二樓第一中隊了。因我被打左腿腫的很粗,有犯人照顧,吃飯也不用下樓了。但是身上哪都不疼,身體非常舒服,一身輕,心裏有種說不出來的高興,這是做對了,這是師父替弟子承受了疼痛,在這先謝謝師父,謝謝同修幫著發正念。
到了三年我出來時,叫我往手續上簽字,我說不簽,第二中隊長廉興給我加期一個月,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走出綏化勞教所。
二零一四年六月,我在街上給世人發真相小冊子,被公安局國保派出所警察抓住,被法院判三年三個月,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迫害一個半月,又把我和牡丹江一位同修送到哈爾濱呼蘭監獄集訓隊迫害。
在集訓隊環境非常惡劣,不「轉化」就打,可是打我也沒「轉化」。蓋的被都是蝨子,腳開始腐爛,睡覺都立著睡叫「碼雞翅」,呼吸都困難。很多犯人腳都腐爛、流膿流黃毒水,都腫的腳很粗,犯人都去上藥。我右腳上爛了三個大洞,我是修煉人不上藥,不拿它當回事,一個月沒上藥我的腳就好了,這是大法超常和神奇。
在集訓隊大便只能兩分鐘,多一點就被拳打腳踢。在一個車間就有七百人幹活,編汽車墊子。
到一個半月開始下大隊,能洗衣服,能洗澡,睡覺也寬鬆了,車間是做勞動服的活,我給翻衣服。在幹活當中我的手忽然腫起來了、化膿了,我就不幹活了,好了我也不幹了。犯人車間主任說:「你幹活吧。」我說:「不幹。」開始反迫害,我說:「因為我沒犯罪,我不是犯人,沒有你的事,你跟警察說我不幹活」。十監區十大隊中隊長普坤把我叫到一個小屋說:「你幹不幹活?」我說:「不幹。」普坤踹我小肚子上一腳,我不動心,也沒恨他,就開始給他背師父經文《法正人間預》:「正法行於世間,神佛大顯,亂世冤緣皆得善解。對大法行惡者下無生之門,餘者人心歸正、重德行善、萬物更新,眾生無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慶、同祝、同頌。大法在世間全盛之時始於此時。」他再也不惡了,說:「你走吧!」這一關過去了。
楊大隊長叫我去他辦公室說:「你得幹活,二百多人沒有一個不幹活的。」我說:「我沒犯罪,不是犯人,不幹活。」他很惡的說:「不幹活押小號。」我說:「押小號也不幹活。」他也不說話,我看他我也不說話。待一會兒,他說:「你回去吧。」我回來在車間天天聽小收音機,聽師父廣州講法,楊大隊長再沒有找我,也沒有押小號。
到了三年三個月出獄時,副大隊長宛世傑叫我簽字,我不簽,叫來兩犯人抓住我的手強制按手印,我也不知道印沒印上。我拿提包時,他將我推倒在水泥地上,當時倒在地上起不來了,是兩個犯人給架著出了監獄。
在大門口,建設局黨書記和派出所政法委人員在小客車旁邊等我,還有我老伴,坐上小客車六個小時平安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