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芳女士,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在新撫區萬達廣場附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彭越、魏振興等人及新撫區千金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當晚,彭越、魏振興帶人到周玉芳家非法抄家,並將周玉芳劫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但周玉芳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早七點左右,千金派出所兩個警察闖到周玉芳家,以要周玉芳去派出所協助調查為由把其騙到派出所,非法對其處以十五天拘留,隨後將其劫持到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周玉芳在拘留所僅三天,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她被送到撫順礦務局醫院搶救,因醫生說她隨時有生命危險,她才得以被放回。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下午三點 ,周玉芳被國保安排監視的人構陷,被綁架到新撫區站前派出所。家屬趕到派出所,問為何要抓周玉芳。派出所回答是國保讓抓的。家屬告訴他們,周玉芳剛出院,仍有生命危險,要他們放人。但派出所拒絕放人,還於晚上六點半到周玉芳家非法抄家,並連夜將她送進南溝看守所刑事拘留。
家屬拿著周玉芳的病例到派出所給辦案警察宋曉鑫看,宋曉鑫不接收,並推說此事與他們無關,他們只管抓人,要放人、得找國保。周玉芳家屬又到國保要求放人,國保的人說跟他沒關,是派出所抓的,找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與國保之間有意互相推諉,拒絕放人。
在撫順看守所羈押期間,周玉芳多次出現心臟病復發,高血壓高達200甚至220,在這種情況下警察仍不放人,只是告訴吃藥看住她(知道隨時有危險)。周玉芳滿口沒有一個牙,吃飯也困難。
在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把誣陷周玉芳的材料上報撫順市新撫區檢察院,執意要陷害周玉芳。檢察院和法院與公安機關沆瀣一氣,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於二零一九年十月,枉法給周玉芳判刑一年。
周玉芳在撫順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在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撫順市不法人員為了迫害她,在餘刑還有三個月的情況下把她送進臭名昭著邪惡至極的遼寧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監區警察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採取各種手段殘害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她們轉化。周玉芳在集訓隊每天都被罰站,在寒冷的冬天扒光棉衣、棉褲,只穿單衣、單褲在倉庫裏罰站,開開窗戶,寒風襲來,把周玉芳凍得瑟瑟發抖,不讓去廁所,大小便直接拉尿在褲子裏,這樣濕褲子就更冷。不轉化就這麼折磨你。監區管理人員知道周玉芳時常心臟犯病,怕出問題,告訴牢頭及包夾隨時注意她。周玉芳經常血壓高壓高達220,吃藥也不降,在這樣的身體狀況下一樣被折磨。
出獄時周玉芳全身從頭到手、腳沒有一寸肌膚是完好的,都是疥瘡,疼痛瘙癢難忍,結痂的地方抓撓一下指甲即是血,兩隻手像戴兩隻硬膠手套,不敢沾水。
但殘酷的迫害不能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信念,只能使人們更加看清了中共的邪惡。在此我們正告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懸崖勒馬,立即停止迫害,以免將來自己被追究法律責任。遠離罪惡才能遠離災難,希望你們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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