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法輪功學員要麼被中共不法人員冠以「有人舉報」為名肆意抓捕抄家,如韓淑雲、馬俊鵬等;要麼就是到法輪功學員家問煉不煉,只要說煉就抄家,並實施抓捕,如朱秋真、王淑敏等。
中共這個黑惡組織經常罔顧事實、黑箱作業,故意枉法冤判是中共的司法常態。法輪功學員李秀華與馬俊鵬就是在年關末尾被抓進看守所的,這不得不讓人聯想中共按指標抓人。因為這些警察知道:隨便抄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家,都會抄出所謂的「證據」。迫害二十多年,這樣先抄家後「定罪」的案例在中國大陸已經比比皆是,冠以「有人舉報」為由抄家「定罪」的冤案也是司空見慣。
回過頭來,讓我們看看這些法輪功學員到底是一個甚麼樣的群體?這裏僅舉幾例:
李國慶通過修煉法輪功,工作上兢兢業業,是電力系統公認的「國」字輩技術骨幹,多次被評為勞動模範;黃春來修煉前,偷盜成性,修煉之後,不拿工廠一絲一毫,與人為善,人們都願意跟他一起幹活,領導看到他的巨變,提拔他當車間主任。
朱秋真修煉前身體不好,夫妻關係不和諧,通過修煉身體好了,也放棄了跟丈夫離婚的念頭,一家人開始有了笑聲。她經歷了公公、丈夫相繼離世,她不再嫁,撫養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並照顧有殘疾的婆婆。
李賀芹,女,修煉法輪大法前,身患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可謂苦不堪言。中草藥不知吃了多少也不見效,是典型的藥簍子;修大法後不長時間身體疾病不治而癒,整個人變得健康快樂。
修大法後的李賀芹樂於助人,不管大事小情,只要找到她,她都不厭其煩地盡其所能的去幫,認識她的人,都說她心眼兒好、熱心腸。有一次,她得知她家附近有個老太太的老伴兒去世了,她幾乎每天去陪著老太太遛彎兒,陪說話,有好吃的飯菜,時不時的就給老太太送過去,老太太很受感動,這次聽說她被綁架,老太太很傷心,不理解警察為啥被抓,逢人便說:「小李子可是大好人啊!從沒見過這麼好的人啊!」
李賀芹本應有兩次得到房產的機會,一個是娘家,一個是婆家,通過修煉,她主動放棄了兩次爭得財產的機會,讓家人和所有認識她的人知道了法輪大法的美好。連法官對她都豎起大拇指。
岳懷芳從小身體就不好,身患多種疾病,月經不調,神經衰弱,胃病……修煉不長時間,疾病痊癒,整個人變得健康快樂,在單位上班時,公司每年都給醫藥費,她卻從來不要,在服裝廠上班的人幾乎每個人都從公司往家拿布、線等東西她嚴格用大法要求自己,從不拿一針一線。因二大姑姐有抑鬱症(去年跳河自殺),結婚後近二十多年的時間,一家人幾乎天天在娘家吃,她卻從未有過怨言,有時還跟二姑姐聊天,哄其高興,她更是婆婆公公眼裏的好兒媳。
岳懷芳四十出頭,卻經歷了一次非法勞教迫害(一年);一次非法判刑(五年)在監獄裏她被迫害得子宮嚴重下垂,給自己生活帶來諸多不便,而今她剛剛失去老伴兒的母親,因擔心女兒的安危,不知哭了多少次……
就是一群這樣的善良人,卻遭到了中共長達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他們被勞教、被判刑、被迫害精神失常、被注射毒針、被打殘、被各種酷刑折磨。歷數中共罪惡,可謂罄竹難書!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信仰自由,而在中國社會裏,法律只是共產黨手裏的把玩、控制老百姓的工具。中共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可以肆意強姦民意,踐踏法律。
最近獲悉,構陷王淑敏的案子已經兩次被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在正常人的社會遇到這種情況下就應該放人,而寧河公安局卻一意孤行,枉顧事實與法律尊嚴,欲加其罪而後快。出於善意,我們權當檢察院人員良知發現,截窒了此案的進一步惡性發展,此案不正是給寧河公安人員順水推舟,救贖自己的機會嗎?善念得厚福,惡念招百禍。
歷史的車輪已經走向二零二零年,看看現在的中國社會已經千瘡百孔,中共隱瞞、遲報武漢肺炎,導致中國所有省份全面淪陷,並殃及擴散到很多國家,對中國及世界人民的生命與財產都構成了最直接的威脅。若在此時還看不清中共的邪惡,還在助共為虐,天滅中共時就會挾裹這些人一起殉葬。
法輪功學員這些年和平理性的講真相,即使面臨被抓、被勞教、被判刑、甚至被活摘器官,一如既往的告訴世人中共的罪惡與江澤民集團的邪惡,為的是讓人們遠離這個世間最大的魔鬼──共產黨。這些法輪功學員對每一位身在體制內不明真相的公檢法人員非但沒有恨意,相反還會為這些人的將來擔心,因為他們才是這世上最可憐的生命。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