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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貴陽善良女子劉淑婭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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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陽市女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劉淑婭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非法關押了一百六十二天。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劉淑婭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劉淑婭,五十四歲,原貴陽市鐵路客運段退休職工。過去劉淑婭脾氣暴躁,在家裏說一不二。家人和姐妹都不敢招惹她。修煉法輪功沒幾年,劉淑婭的身心發生很大變化。日常生活中,她修心重德,助人為樂,發自內心的做好人,家庭和睦。

賀雲傑,四十八歲,貴陽市鐵路客運段料庫管理員。她所保管的物資都是家庭能夠使用的生活用品,在國內有句流行話,國外有個加拿大,中國有個大家拿。公家的東西不拿白不拿。她修煉法輪功後,親友喊她從單位拿些生活用品,她自己從商店買來,拿給親朋使用。工作上,賀雲傑得到領導、同事的好評。

二零二零年五月中旬,疫情肆虐,賀雲傑和劉淑婭為了幫助市民了解真相,走過瘟疫劫難,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期間被人惡告。六月十日,賀雲傑和劉淑婭分別被貴陽鐵路公安、南明區分局國保、二戈寨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劫持到五當區三江看守所關押。

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在中共貴陽南明法院內,對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劉淑婭進行了非法庭審。期間,每人只允許有兩名直系親屬旁聽。

賀雲傑不卑不亢地陳述了她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家庭、工作中處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家裏,她是孝順女兒、賢妻良母,在工作單位,她兢兢業業地工作,受到廣泛好評。

期間,賀雲傑的陳述被法官無理打斷,最後,賀雲傑堅定地說:「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

劉淑婭也只被允許做了簡短陳述。

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功法,是以修心性為主,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指導,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福益家庭、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在中國,修煉法輪大法完全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正義,維護良知,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理應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貴陽南明檢察院、法院聽從江氏流氓集團的指令,違背憲法、法律,枉判法輪功學員,在真相大白之時,必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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