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國慶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省貴陽市現年六十歲的周國慶,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遭到多次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三年,遭毒打、體罰、不讓睡覺、不明藥物等折磨。

下面是周國慶訴述她二十一年所遭受的迫害。

我叫周國慶,退休前在貴陽市築春酒廠上班。自從一九九八年七月有幸得法。通過學法,使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活在世上,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不能為了私利去傷害別人。修煉後,使我身患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給我這個對人生失望的人帶來了希望。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因向國家政府合法反應我們的真實情況,向老百姓講明真相遭到多次迫害。

二零零零年,大概是三月份,貴州省、貴陽市政法委聯合把我們綁架關在一個洗腦班。在裏邊它們用各種謊言、污衊、荒謬的造假案例來給我們灌輸洗腦。我被他們強行關在裏邊一個月,更加看清它們是如何給百姓洗腦的!最後他們以失敗告終。

二零零一新年前,我在萬江小區貼法輪功真相,被聯防人員看到。把我綁架到大營坡派出所關押二十四個小時,然後押我回家,在我家亂翻一通,把我的大法書搶走,還順手偷走家人兩千多元錢,把我劫持到百花山看守所拘留十五天,當時從我身上搜走的手錶也沒歸還給我。

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左右,到我曾經當知青的烏當區、水田公社羅莊村講真相,被村民邵金權惡告,以達到他想當官的目的。我被水田派出所綁架到新添寨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時左右,我被片警從單位誘騙到貴烏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就被他們用手銬反銬背後,連拉帶推塞到小車裏,把我的頭狠勁的往下壓,其中一個男警把我的頭夾在他的兩腿之間,有一個叫劉聯豫。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叫我到裏邊(指勞教所)去講。在不通知家屬,沒帶任何衣物用品的情況下違法將我投入貴州省女子勞教所。也沒辦任何手續,到臨解教時還不知自己的解教時間。一關就是三年。

勞教所為了逼迫我放棄信仰,他們在精神上摧殘,肉體上折磨我,強迫我看污衊、給法輪功造謠的錄像、書等。大隊長顧興英與指導員等對吸毒人員說:你們不管用甚麼方法,只要讓她們放棄修煉,就給你們減刑。為了減刑,這些吸毒犯往死裏折磨法輪功學員。

他們將我一人隔離在所謂的「心理治療室」(掛牌而已)裏間,門窗用報紙糊住,外間就是獄警的辦公室。由一熊姓獄警和堵平各負責一組從吸毒犯中挑選人員,每組四人,稱所謂「攻堅組」,兩組共八人每天輪番對我進行強制「轉化」。逼我每天二十四小時站軍姿,不准睡覺,不准洗漱 ,每天只准上兩次廁所。在站軍姿的過程中要回答吸毒人員的提出的相關問題,回答不如她們的意,就對我拳打腳踢。其中以陳燕最為心狠手辣,除暴打我外,還用皮鞋踢我的下身,用手掐我,弄的我身體青一塊、紫一塊的。還用肘部猛擊我的前胸後背,致使我胸口兩個多星期呼吸困難,傷痛幾個月才恢復,後背也全是瘀血、青紫一片,幾個月後還可見傷痕。如軍姿站不標準,手沒有緊貼褲縫,就用鞋底猛擊手背,致使手背紅腫、青紫。

惡人在裏間打得劈里啪啦,外間獄警卻充耳不聞。在長達40多天的「轉化」中,期間只有5-6天、才被允許凌晨睡一個小時(5點睡覺,6點起床),其餘時間一概是站立,累計40多天僅睡了五、六小時。因站立時間太長太久,導致我的兩腿、腳背腫大變形,鞋子也穿不進去,腳丫後來腫大得裂開淌水,幾乎無法行走,上廁所萬分困難,只能用雙手撐著廁所牆體半站著解手,非常痛苦。

因被她們熬鷹,不讓睡眠,我無法控制的要閉眼,包夾人員用夾文稿的鐵夾將我的上眼皮夾在眉毛處,以達到不讓我閉眼的目的。平時在我閉眼時,用書砸臉,在屋裏拽著我跑圈圈(腳腿腫脹還跑)。還規定我保持正立,不能仰頭,眼睛還得盯向她們規定的接近天花板的牆體。這樣致使我眼球必須上翻,做不好就挨打,用拳擊打我的下巴、兩眼、兩腮等。其中牢頭王一琳、李利她們整人的花樣最多,李利因此得到減刑半年。

吸毒人員趙冬玲看到我已無法行走,還有意拽著我的手猛烈轉圈,趙拿一厚書朝我的臉上打。最後她們看不能讓我屈服,她們又緊閉門窗噴一種不明藥物,一共噴了兩次,騙說噴的是空氣清新劑,不明藥物使我胸悶,喘不上氣。有一次,藥物熏得我難以忍受,趁她們不備迅速跑到後窗處,將窗打開,跳出去,她們說我跳樓。其實,那是一樓。她們害怕把事搞大,才沒有敢再噴藥。後來她們又與二樓已轉化的猶大們聯手,在我被折磨得神智不清的情況下,抓住我的手強行在準備好的轉化書上簽名。又讓吸毒人員王一琳抓住我的手強制的摁手印。

在這四十多天裏,我被他們迫害的精神恍惚,眼部黑紫,像兩個黑洞。因不許洗臉、洗頭、換洗衣物,被折磨得不成人樣。出來後我向顧興英聲明強制下簽的所謂轉化作廢,惡警顧興英又將我隔離迫害了兩次,每次均在一個多月左右。最後她們黔驢技窮,最終也沒達到目的。回到三樓前還罰我站了通宵軍姿。

強迫做奴工,每天八小時。做出口跳舞穿的那種服飾,給服飾串小珠珠、小亮片,致使視力嚴重下降,到現在看書,要用放大鏡才能勉強看見。

從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至十一月底,對我的三次隔離「轉化」中,是在隊長顧興英和獄警李劍瑩、許仁芬授意下進行的。隔離期間只給我一口飯吃,不准買小賣部的任何東西,自己原有的也不准拿,卡上有錢也不准用,不允許洗漱,每天只准解二次手,我只好忍受飢渴,不敢喝水,後來落下輕咳一聲都會小便失禁的毛病。

由於我被勞教迫害 ,家人無法承受如此打擊,小孩多次用刀片割腕,給孩子年幼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

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孩子讀初中,我不轉化,勞教所不讓家人看。轄區的警察騷擾、恐嚇我兒子及親朋好友,在他們的騷擾、恐嚇、挑撥下,我丈夫承受不了這樣大的精神壓力,丈夫在一個警察的「陪同」下,來到勞教所,逼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一個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他們拆散。反過來他們還造謠說法輪功學員不管家人。

我煉功前渾身是病,是法輪大法給了我健康的身體,高尚的品格,對法輪大法堅定的正信才使我在魔難中沒有倒下。

從勞教所回來後,因無家可歸。派出所為了便於監控要求單位給我安排工作。這樣我的工作生活都在值班室裏。貴烏派出所警察、興黔社區居委會、辦事處的人經常到單位騷擾我。公司的領導在公檢法的施壓下也多次找我談話,要我放棄修煉,都被我拒絕。

二零一九的九月二十四日下午三~四點鐘,貴陽市興關路派出所來了三、四個警察,他們以所謂的「七十」大慶為藉口闖進來,不由分說就開始亂翻,把我的大法書和大法有關的東西全部搶走。他們還以搜到資料為藉口,把我綁架到南明區看守所拘留15天。

二零二零年所謂」清零行動」,居委會人員找到我兒子以影響孩子前途為由,恐嚇、威逼代我簽字,後來覺得偽造不行,再次找我。他們到我妹妹那裏打聽我的行蹤,片警魏霞、興黔居委書記,辦事處的周長(音)三人逼迫我妹妹來到我兒子家,找到我,要求配合他們簽字。我向他們講真相,說明不能簽的道理。

真心希望父老鄉親早日明白真相,守住良知善念,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