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想,最近遇到觸及這顆心的環境時,這顆心又以其它方式暴露出來了,表現是和丈夫不吵不鬧,但是心裏特別討厭他,思想中出現了修煉前的想法:「等孩子長大了,就和他離婚。」那麼現在孩子成家立業了,可以和他分開了。
我和丈夫成家後,第一次和丈夫出現矛盾時,產生了一個想法──不能和他過下去,志不同、道不合,得和他離婚。這個念頭根深蒂固的存在這麼多年。平時自己在跟人家講真相時,也常說:要不是自己修大法了,這個家早就不存在了。特別是讓孩子明白,是大法給他一個完整的家。丈夫也是認可我這樣說,所以這些年,在中共的迫害中,他能主動抵制邪黨人員對我的迫害,多次保護大法相關的物品,也得到了健康的身體和經濟越來越好的福報。
隨著自己能在法上修,面對和丈夫的矛盾,漸漸做到了不動心,好像做到了能「坦然而忍」;好像這顆怨恨心已經不存在。但是當我在一個正過生死大關的同修家,看到她丈夫對妻子無微不至的關照,對妻子的那種發自真心的關心時,稱讚他是模範丈夫,不知不覺的勾起了自己的這顆深藏的怨恨心。在自己又一次不如意時,對丈夫竟說出了「咱們協議離婚吧」這樣的話,「我啥都不要,把家產作為這些年對你為我付出的報答」之類的話。
我丈夫告訴我:你就得在這家庭中修煉,你一個人是修煉不了的。你自己想想,你這樣做符合不符合真、善、忍?丈夫還說:你走哪裏,我跟著去哪裏,我就要這個家,怎麼能離婚呢?這些話讓我無語,我知道師父在借他嘴點化我。他沒有求我,也沒有哄我,但是他當時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以此向我表白,是很不容易的。我還用人心想:他看到了我動真格的了,因我把離婚協議書擺在了他的面前,他才這麼說的。
聽著丈夫的真心話,大腦裏尋找著師尊的講法,自己發現想離婚的念頭就是排不掉,用人的話說,就是要「死鑿」著不放。我冷眼看著這個念頭,看它到底來自哪裏,這樣控制著我。這一找,讓我看到它來自於「有求之心」[1]。
自己結婚後,發現丈夫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種有擔當、會疼人、會哄人、是女人的避風港那樣的男人。因家中大事小事得我自己操勞,而他總是會幫倒忙,包括撫養孩子。只有孩子高考前一次家長會,我實在沒有時間了,他才勉強參加一次。在我心裏,他就是個累贅的觀念,早已根深蒂固。是骨子裏一種傳統的觀念──在孩子未成年時,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使我忍受著這種「無奈的婚姻」。這種忍受,讓我身體從頭到腳,從內臟到表皮都患了病。
自修大法後,我煥然一新,身心健康了。二十一年來,幾乎沒有因身體不正常而躺倒了。但是,這顆怨恨心隨著修煉,仍然藏的很深,一直都沒有找到它,它時不時的冒出來,讓我和丈夫發生衝突,以至於使我在修煉二十多年的時候,還真的拿出了以前只是嘴上說說的離婚協議書。
邪惡因素還趁機擴大我的這顆心。當晚和同修見面說事時,無意間得知,同修租住的房子一直沒住,就好像專門給我準備似的,加強了我要離開這個家的想法。
當時大腦裏真我、假我在較量,真我知道,這是執著心作祟,這樣做是不符合法的,假我就是想離開,甚至和丈夫說:咱們分開半年看看。當然,最終還是真我主宰了自己,不再堅持。但是一個下意識的思維讓我清醒了,是那顆有求之心──我需要他疼我,造成這一次自尋煩惱。
師父說:「怨恨心哪,就是養成了那種喜歡聽好聽的、喜歡好事,否則就怨恨。」[2]
我在心裏向師父認錯,並請師父幫我去掉這顆骯髒的有求之心。一會兒,我真的平靜下來,甚麼念頭也沒有了,那顆怨恨心也消失了。
慈悲的師父幫我拿掉了這顆心後,我不再想著從丈夫那裏要得到甚麼了,對他甚麼想法也沒有了,只是想著讓他早些走入大法修煉。此後的日子裏,他真的像換個人似的,開始關心我了。這也許是無求而得吧。
寫出這個去掉怨恨心的修煉過程,是想曝光自己,也是想和同修交流,可能怨恨心的背後會隱藏著不易察覺到的各種人心,是需要挖根,才能找到,才能從根子上去掉怨恨心,修出慈悲來。
個人體悟,不在法上的還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八年華盛頓DC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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