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零二零年五月開始,保定市阜平縣社保局停發了趙鳳珍的全部養老金,脅迫老太太交12萬多元,退還四年被非法關押期間的養老金(實際也就8萬元左右)。在社保局的脅迫下,其家人把她的存款8萬多元取出,東借西湊了4萬多交給社保局,又拿了1萬元一塊給了辦事人,交錢時社保局的人又多要了5千元,聲稱「這事不好辦」。
下面是趙鳳珍老太太訴述事情經過: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我進城購物,回到村口時,一位村委會負責人和兩男一女把我截住,女的叫段春梅,其中一個男的走到我跟前說:你是趙鳳珍嗎?我說:有甚麼事嗎?有事就在這說吧。另一人說:你還是先把東西放回家吧。隨後他們三人就跟著我進了家。一個頭目說:我們是縣社保局的,我們是按照省社保局的指示來找你的。你被判過刑,從判刑那天起,你的養老金就要扣發,我們今天來就是要收回你判刑期間的養老金,你要交的話,以後的養老金照常發放;你要不交的話,從五月份開始停發你的養老金。
我跟他們講: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一不偷二不搶,沒有犯法,他們勞教我、判我刑是冤枉的,這麼多年來,你們或多或少的對煉法輪功的人也有個了解,你們這樣做對你們自己不好,對你們的家人也不好。你們停發我的養老金,叫我吃甚麼、喝甚麼,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我們要自己掂量掂量。
那頭目說:我們也是奉命行事,我們回去和領導反映一下,是不是給你留個生活費。他們還讓我交出判決書、身份證、社保卡和工資存摺,我拒絕了他們的要求,他們還讓我簽字,我也沒答應。最後段春梅說我態度不好,不配合他們。剛要出門時遇到我弟媳婦,她告訴他們:我姐都七十多歲的人了,稀裏糊塗的,你們還是到別處去了解一下情況吧。臨走前,段春梅強迫我弟媳婦替我簽了字。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時左右,阜平縣社保局四人又來到我家,除上次那三人外,好像又來了一個更大的頭目,這人開門見山就說:你的情況我們到公安局都查清楚了。你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至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三日被勞教一年,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判刑三年,一共四年,我們已經給你算出來了,你需要給我們12萬多。這個負責人還說:我們從今年五月份就停發你的養老金了,並揚言:那12萬多你要不給我們,我們就走法律程序起訴你,把你送監獄。我說:你們憑甚麼停發我的養老金?他說:我們有文件。我又問:文件上提到法輪功嗎?他說:沒有,我們就是按這個文件執行的。我說:上次我給你們講了很多了,你們如果一意孤行,那你們就看著辦吧。另外我還是要正告你們:善惡有報是天理,三尺頭上有神靈。最後他們又要我簽字。我說:這個字我不能簽,我要簽了對你們不好,我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我沒有犯法。他們又拿出簽字紙和印墨盒,放到我面前,說是照張像,我也沒動心。這負責人見我不配合,他就問他一同事:她家裏其他人在哪住,那人回答就在前院。我說:誰說了也不算,誰也代替不了我。雖然這樣,但他們還是去到我弟弟家了。
在這裏我想追問一下你們那12萬多是怎麼算出來的。就按你們說的我被非法勞教那一年也計算在內,怎麼出來12萬多呢。我被非法勞教是在2010年,當時我的養老金是每月一千元左右,一年也就是一萬多。我被非法判刑是在2015年至2018年,當時我的養老金每月不到兩千元,三年累計一塊最多也就是8萬元。
慘無人道的中共社保人員
我是一個很內向的人,不善言辭,平時和弟弟很少交流,再加上這些年中共邪黨對我的迫害,弟弟心疼我,但也無能為力、無可奈何。和眾多中國人一樣,弟弟對中共整人這一套深惡痛絕,當他聽到中共社保人員要挾他:如果不交這12萬多元錢的話就要停發我的工資,還要走法律程序起訴我,還要把我送監獄,弟弟一是犯愁,一時間拿不出那麼多錢;再一個就是他害怕了,他真的怕了,他明白中共對待法輪功慘無人性,不講法律。出於無奈,弟弟硬著頭皮找我商量,想動我存摺上那8萬元錢,還說:你不交那筆錢,人家也會凍結你那存摺,錢你花不上,還要再次坐牢。我當時也沒答應他。
中共邪黨人員利用我們姐弟之間的親情關係達到了他們的邪惡目的。當中共社保人員把他們的邪惡嘴臉暴露出來後,我弟弟的精神壓力太大了,從他低頭不語,滿面愁容就可以看出弟弟真的遭難了。當時我的心中也是個五味瓶,但我知道我是修煉人,一切都有師父在看管,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我就安慰弟弟:弟弟你放心,姐姐不會出事的,等法輪功真相大白於天下後,只要你能守住這份善不配合他們,你一定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在我的安慰下,弟弟滿帶愁容的回了自己的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下午,我的一位家人的親屬來到我家,他告訴我:他上午到社保局和他關係不錯的人已經把我的事辦妥了。他讓我把銀行卡上的錢取出來存到別人的賬戶上,說:辦這事一定不要聲張,走漏了風聲就不好辦了。他很神秘的告訴我:社保局可能要凍結我的銀行卡,我們要在銀行卡被凍結之前先把錢取出來,當他們凍結了銀行卡發現裏面沒錢,他們就會扣你的養老金,反正現在你的養老金也停發了。由於是親戚關係,他的話我也沒多想,於是我就答應了,把身份證、社保卡、存摺都交給了他。當時我還問他:取錢需要我本人去嗎?他說:不用,如果需要的話再聯繫你。回來後,他告訴我,事情辦好了,他們想要那12萬多就讓他們從養老金中扣吧。為了安慰我他又說:其實我也不願意讓他們扣你的錢,你這把年紀了,身邊又沒人照料,又沒有其它掙錢的途徑,今後就靠這點現金生活了,別人幫助你只是暫時的。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下午,我所在社區的主任帶著三位工作人員來到我家,主任高秀花說:社保局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你的情況,你還煉法輪功嗎?外面的真相標語是你張貼的嗎?有位工作人員說:國家不讓煉就別煉了。我說:這個功我是煉定了,我是法輪功的親身受益者,我的病就是煉法輪功煉好的。這時我弟弟也補充說:我姐離婚後,得了一場大病,花了好多錢也沒治好,後來通過煉法輪功病好了。但高秀花還是說:我們來就是想讓你寫個保證不煉了。我說:人要講良心,昧著良心說話要遭報應的,這保證我是不會寫的。後來他們不知趣的走了。
轉眼就進入了七月。有一天我家人的親屬來了,我說:身份證、社保卡不用了就給我吧,我想支點錢花。他說:早就給你弟了,他沒給你嗎?我說沒有。後來我找弟弟要身份證和社保卡,弟弟見瞞不住我了,就將家裏人在被社保局逼迫無奈之下設的騙局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我:你的8萬元現金支出來後直接就給社保局打過去了,除了存摺上那8萬元,我們自己又拿了一萬元一塊給了辦事人,這些日子我們又東借西湊把欠社保局餘下的4萬多尾款付清了,本來已經算好了的錢數,可交錢時社保局的人又多收了5千元,問人家為啥,回答說:這事不好辦了,他們還得托關係走後門。並讓我們通知你:今年五月至八月的養老金也不給你了,七月份的晉級調資也沒你的份,這4萬多元補交後,從九月份開始給你發養老金,和原來的數一樣,待遇也不變。弟弟還安慰我:咱們就當破財免災吧,人命要緊,捨財是福,這些錢就當免了一場牢獄之災。今後你要花錢,就開口向我要,只要有我吃的飯,就有你一口。
聽完弟弟的訴說後,我一句話都沒說。我明白,家人也是為了我今後的生活,他們被社保局人員的話嚇壞了,他們擔心這個獨裁政府的邪黨人員話說出來就能做出來。
在這裏我想問一下縣社保局的人員:補交的12萬多的錢是你們親手算出來的,為甚麼事情辦理過程中你們卻讓我交了14萬多,你們說的不好辦,收了好處費就好辦了嗎?你們不覺得你們的良心應受到懲罰嗎?你們還有一點人性嗎?你們的良知哪裏去了?在這裏我正告你們,你們這種變相的勒索是要遭報應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的一天,縣社區兩人和我所在社區兩人來到我家,還是那個頭目高秀花領著。縣社區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員說:縣政法委叫我們到你這來了解了解你的生活情況,我們的工作也不好幹。我說:來就看看吧。我這土坯房夏季老天下大雨,裏面下小雨,而且潮濕的要命,這房子還是弟弟家的,我修煉法輪功,中共又抓又判的,不走法律程序的勞教我,關押壞人的監獄我也坐了三年,現在社保局又停發我的養老金,縣社保局的人員要挾我的家人把我唯一的一點存款也套走了,家裏還為我背了好幾萬元的債。高秀花說:你寫個保證不煉法輪功了,也不到外面張貼真相了,簽個字或口頭說不煉了,我們可以給你說說,讓他們給你發養老金。另外一人也說:看你這居住條件這麼差,你要寫個保證,我們找找上面,給你弄一套公租房,當然你需要寫個申請。我說:謝謝你們!你們的心意我領了,但這個保證我是不會寫的,字我也不會簽的,我曾經告訴過你們,我如果寫了保證、簽了字,那是害你們,我知道我救不了你們(退出中共的黨團隊),但我絕不會害你們的。臨走時,他們告訴我:你覺得法輪功好,就在家煉吧。
中國《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和標準由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勞社廳函(2001)44號文規定的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給發基本養老金待遇和中國《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相抵觸,這種違憲的行為是不能認可的,是強加的,所以停發基本養老金是侵害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
最後,奉勸那些無論是在肉體上、經濟上還是精神上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各類人員,不要把上天的善惡有報當耳旁風,不要拿神的善良慈悲開玩笑,別再充當中共的替罪羊和犧牲品,停止幹那些傷天害理的事,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現在的大瘟疫、大洪水、鼠疫、蟲災就是老天要懲罰惡人的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