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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絕密文件曝光

——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文件」大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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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近日,一份二十年前的絕密文件被傳到海外媒體,這份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於2000年11月30日聯合發布的司法意見,列為「絕密」文件,這意味著僅有中共參與制定、實施法律的核心部門可以看到文件內容,而大陸的地方法官、公安、檢察官根本看不到這份文件。

就是這份「法發2000年29號文」,要求「各級政法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時任黨魁江澤民的嚴厲打擊法輪功的重要指示。

任何一個法律,應由正常的程序確認,並公開、公示,讓公眾有知情權,然而中共五部委「2000年29號文」,卻在文件中對法輪功學員直接定性,要求司法用「刑法」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處理,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等。

中共五部門在絕密司法意見中,不但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和行為羅織了眾多罪名;還聲稱,辦理涉及法輪功的案件「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強」,要求「各級政法部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

多年來曾經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中國大陸律師陳建剛,看到這份絕密司法文件後驚呼,自己雖然在辦案中見過類似材料,但這份文件也是頭一次看到,深感震驚。

陳律師指出,這份由兩高和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法輪功×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意見》,「從法律層面上講,本身就是違法的文件,它沒有法律的任何特徵和效力。」「它又是一個絕密件,這說明五部門在搞違法犯罪的活動,見不得光。」

陳律師分析了文件中提到的「刑法第三百條」,這也是中共在實踐中對法輪功學員構陷最多的罪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事實上,法輪功學員既無組織,他們彼此之間都不認識,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更談不上「破壞」,法輪功學員傳遞的資料只是告訴人們迫害真相,哪一個法官能指出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甚麼?沒有一個人能說出來。

依據中共的《保密法》第十五條,絕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過三十年,所以這個文件還有十年保密期,現在曝光這個文件,可以讓中共的群體滅絕罪行早日大白於天下。

短暫的公開

中共對於法輪功的司法迫害,曾經有短暫的公開。1999年11月13日,江澤民集團利用普通民眾法律意識淡薄,以官方名義,在海南首次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非法的「司法」審判,四名海南法輪功學員經海口中級法院「審理」,分別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

由於是公開的司法程序,國際媒體美聯社當天報導了此事。隨後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思想、信仰不治罪」是國際社會的通識,是法律界的普世價值,在此情形下,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分別通過了要求中國政府停止鎮壓法輪功的218號參眾兩院共同決議案及相關的217號決議案。

一個多月之後,1999年12月26日,西方社會與媒體關注聖誕節活動之際,中共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對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和姚潔判處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

對於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司法」,從此走入一個秘密、暗黑、無良的迫害局面,即便是開庭旁聽,也僅僅給直系家屬有限的位置,而大部份座位上,坐著中共「610」、國保等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特務人員。

經歷過「砸爛公檢法」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之後,中共面臨著空前的政治和經濟危機。在朝野對十年動亂心有餘悸的背景下,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報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的《憲法修正案》又將「依法治國」寫入了憲法。

然而,將「依法治國」寫入憲法,僅僅幾個月之後,就被江澤民一腳踢開,對法輪功的文革式鎮壓就洶湧而來!

在1999年6月10日,中共黨魁江澤民下令成立了「610」,其唯一職責就是在全國推動迫害法輪功。中央「610」辦公室一度可以調動整個國家機器和幾乎所有的社會資源,利用公檢法司、軍隊、武警、特務、外交、教育、文宣、醫療等各個系統,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國家級的迫害。「610」也被稱為是繼中共政治局常委會之外的「第二權力中央」。

「610」辦公機構不掛牌、不著裝,在向法院傳達對於法輪功的迫害指令時,通常不允許錄音、記錄、書面傳達,因此多年以來都是在秘密狀態下,維持著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14個邪教組織的名單被公開之後

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公布了中共定性的14個邪教組織的名單。但官方認定的「邪教組織」名單中,法輪功卻不在其中。報導稱,此名單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的規定來認定邪教。該法條規定「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但早在中共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發布的兩個公文中,所認定的14種邪教名單內都無法輪功。

中國大陸很多人不知道中共還有個邪教名單,包括很多基層公安警察都不知道,在《法制晚報》刊發這一消息後,許多基層警察深感吃驚。其實,中共公安部自己是很清楚的。

維權律師江天勇對此在其推特上發文說:「法輪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壓近15年」。他說:「無數修煉者被跟蹤、抓捕、關押、抄家、勞教、判刑、關洗腦班等等,但卻居然不在14種所謂邪教名單裏!這麼多年殘酷血腥打壓的法律依據何在?!」

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表示:「無論從刑法的三百條還是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兩高的解釋裏面都沒有明確說法輪功是邪教,只有兩高頒布司法解釋的通知裏面才確認說法輪功是邪教,兩高的這個通知本身是不符合中國立法的規定。」

「610」可以考核法院、公安、檢察院

從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開始,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不畏生死,以對「真、善、忍」的堅定信仰,反迫害、講真相,逐漸使國際社會認清了中共迫害正信的事實;自2009年開始,國際社會曝光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一系列調查證據,更是令無數有良知的人備感震撼。

在迫害難以為繼的狀況下,中共於2018年實施機構改革,裁並中央「610」及其辦公室,將其職能劃歸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表面上「610」降級了,但「610」的實際權力並沒有被觸動,而且到現在為止仍然擁有特殊地位和超級權力。

在中共所謂的司法體系,審判長要聽院長的,院長要聽黨委的,黨委要聽「610」的。從1999年至2020年,一直沒有任何變化。

據北京房山區政法委對房山區各黨政機關2019年的《防範和處理×教工作情況》考核表格顯示,房山區「610」負責對全區93個黨政機關迫害法輪功的表現進行考核。中共稱之為考核「防範和處理×教工作情況」。

在2019年的考核中,房山區「610」對全區93家黨政機關中的5個部門,進行了扣分,稱其在反法輪功的宣傳上表現不力。

能夠考核同級黨政部門,還只是房山區「610」擁有「超級權力」的體現之一。政法委文件還揭示出,房山「610」一個區級單位,卻擁有外事領域特權,能夠直接出國從事反法輪功的「外交事務」。該報表顯示,房山「610」在境外,不但直接滲透、操縱當地華人社區,例如在蒙特利爾、多倫多、渥太華三地與華人社區居民「召開反×教座談會」、宣傳中共誣蔑法輪功的內容;而且還收買當地中文媒體,向海外輸出反法輪功的宣傳,例如房山「610」與加拿大《華僑時報》合作,出版反法輪功的週刊、印發40萬張傳單。

可想而知,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區級「610」,更何況全國各省市的若干「610」,又會把多少人民的血汗錢,用來迫害善良的人民?

中共現在的「依法治國」,已經變成了「黨天下」的偽裝,成了迷惑老百姓的「騙局」。經過這麼幾年,外界都已經看清,真正的「依法治國」,必須從去除中共對司法的干涉開始,但這一切在中共掌權的時候,是絕對不會發生的。換句話說,「依法治國」在中共倒台後才有可能真正開始。

在江澤民掌權時期,干涉司法的是江澤民、周永康為首的江派,現在變成了中共中央為了不垮台而自保。

然而,正像中國古人所說,否極泰來,物極必反。法輪功學員們憑著堅定正信走過21年,並沒有因為被迫害而放棄信仰或者消沉,而是以修煉中特有的智慧和包容善意提醒著眾人,其中包括善惡有報;中共把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作為器官源進行的活摘器官,人人有義務去譴責和制止;也包括《九評共產黨》裏認清中共本質的洞見:中共不等於中國,中共不代表中國人民,沒有中共的中國不會垮,五千年的傳統文明具有穩定中國和令中國真正成為負責任的世界公民的力量等。現在這些洞見已經慢慢深入人心。

越來越多的中共體制內人士,看到了中共岌岌可危的現實,四面楚歌,全球反共。一份又一份揭開中共內幕的秘密文件被傳至海外,403頁揭露新疆集中營的密件,1月3日中共衛健委隱瞞疫情的「3號文」,以及強制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2000年29文」,都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陸續曝光,鐵證如山,直指邪惡。這是終結中共迫害善良修煉人的一份真誠,也是讓中國大陸走出陰霾的不懈努力,曙光已在前面,光明即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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