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華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七個月時,二零二零年五月,誣陷王國華的案子,第二次從新都區檢察院退到新都區桂湖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桂湖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辦案人劉建等警察,打電話問王國華的家屬:「你家住的房子是買的,還是租的?」家屬告之:「是租的。」劉建警察又說:「要想王國華早點出來,某天晚上我值班,你到派出所來找我面談。」家屬因故沒去。估計是桂湖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想效仿勒索程盛瓊家屬一樣,敲詐一筆錢後放人。後來,王國華就被構陷到新都區法院。
王國華,男,五十餘歲,遂寧市人,租住在成都市新都區,在新都區某駕校當教練。王國華因堅信真、善、忍做好人,曾經遭到兩次被非法關押一年、一次被誣判入獄等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王國華正在教練場教學,被突然闖入的新都區桂湖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劉建、黃海、何曉磊、黎智峰警察等幾人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兩台手提電腦、兩部手機、一台打印機和若干法輪功書籍、資料等私人合法財產被警察劫走,教練車被迫賣掉。
綁架王國華的劉建、黃海、何曉磊、黎智峰警察稱是新都區政法委打電話叫他們抓人的。警察剛綁架王國華時兇狠狠地稱他為「犯罪嫌疑人」。但是,當他們到駕校找王國華的同事和學員調查後,警察自己都說駕校工作人員和學員都說王國華是個好教練、是個好人。
成都市新都區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2019年11月18日,成都市新都區桂湖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綁架了6位法輪功學員劉國秀、羅昭蘭、黃剛俊、沈國鳳、杜會珍、魏國華。2019年12月26日,他們六人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非法逮捕,關押至今近一年。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近五年裏,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已冤判七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丁惠(女)、林小全(男)、鄭斌(男)被冤判,丁惠被迫害致瘋;二零一九年,黃香玲(女)、付發芝(女)二人被冤判;程盛瓊(女)被綁架關押,後來,被新都區桂湖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勒索六萬元才放出來;劉國秀(女)、羅召蘭(女)、黃剛俊(女)、沈國鳳(女)、杜會珍(女)、魏國華(女)六人同時被綁架,關押至今近一年;王國華(男)被綁架關押至今近一年。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陳揖鑫(男)、鄭天瓊(女)夫妻被冤判一年六個月。
這些年裏,冤判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就是法官付華、陳曉敏、張琳、蘇平、駱才華、梁康等,檢察官宋毅、張麗娟、李亮、魏婷、王文露、張應等人。真為新都區的涉案法官和檢察官惋惜,因為你們又一次造下了巨大的罪業而不自知。今天你們審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書,就是不久的將來全世界審判中共時,你們作為同伙的犯罪證據。中共迫害法輪功,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危害人類罪與酷刑罪等;實際上,它戕害了基本人權與信仰自由。中共迫害的,不只是無辜的中國民眾,它侵害了人間最可貴的道德與良知。
縱觀近代史,任何暴政終結後,都必須追究施暴者違反國際人權與國家法律的責任。所有殘酷傷害與虐殺民眾的中共官員,從上到下無一可逃脫法律責任,無論是元凶、從犯、包括讓這場迫害政策延續下去的領導階層,都將接受審判,難逃清算與嚴懲。死後還會繼續下地獄遭受無邊的生不如死的痛苦。
希望新都區相關人員,認清自己身處險境,及時醒悟,停止迫害,並將功補過,釋放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參與迫害王國華的人員信息
新都區檢察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鎮香城北路181號
郵 編:610500
檢察官:李曉峰 (辦公室)028-83970155, 13880881310
新都區法院
院長:龔桂蓮
刑庭庭長:張琳 028--68903035
參與迫害的桂湖(原城西)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新都區香城大道99號
所長: 張文祥 15882055557
副所長:黨耀偉 18602871771,
副所長:譚明 15882323020,
副所長:黎智峰 13440346006。
劉鍵 18782992272
周曉磊
成都市新都區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三倒拐1號。
郵編:610500
書記:劉剛毅 13808227813
副書記:孫輝(公安局長)13908014366,
副書記:張傑(2014年左右任過610主任)。
常務副書記:曾德雷1368901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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