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敏,今年五十七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由新津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退休。
去年年底,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以接到上面有關部門的文件為藉口,說是要詹敏退回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非法服刑期間的工資,新津區人社局便立即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停發了詹敏每月的全部退休金;且發文到新津教育局(詹敏所在單位屬教育局管),要求新津教育局立即處理此事,退回詹敏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非法服刑期間的工資。教育局便要求詹敏所在單位算出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詹敏所領取工資的金額數;教育局人事科又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通知詹敏去教育局作詢問筆錄。
其中,新津區檢察院向有關部門出具了詹敏於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被成都市高新區非法判刑的證明及起訴書,要求追回此期間的工資。
詹敏因為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曾多次遭遇非法關押,抄家、罰款、歷經兩年多非法勞教、八個月的非法強制洗腦、三年冤獄,幾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九死一生。
二零一二年三月,詹敏因向世人發光碟被成都市高新區芳草街派出所綁架,被高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往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迫害。
在中共與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二十一年的迫害中,詹敏除了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與肉體摧殘外,曾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間,因被非法開除工作而遭受了長達五年多時間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的經濟打壓;如今又被非法扣去每月的全部退休金已經快一年了,基本的生存權都被剝奪了。這就是中共及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
《憲法》三十五條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三十六條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更沒有犯罪,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關押、判刑等迫害都是違法的,是被冤枉的,不但不應停發他們的退休金,還應無條件賠償給他們造成的一切精神與經濟損失。
自古迫害正信的都沒有成功過,最終迫害者都是自取滅亡。法輪大法是高德佛家大法,迫害佛法必遭天譴。我們呼籲所有善良的人們用自己的良善之心來制止對真善忍修煉者的迫害!不給邪惡的政權當替罪羊,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成都市新津區人社局局長:楊武 13550065599
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局長:高強 13908222092
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人事科科長:王汝程 1590280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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