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玉珍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經向中法提出上訴。初玉珍被保外就醫回到家中;於洪福現被非法關押在舒蘭市看守所。
於洪福,一九四七年出生,初玉珍一九四八年出生,夫妻倆都是年過古稀的人了。一九九七年,初玉珍開始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身上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原本患有腿疾行走不便的一條腿,得到了改善。修大法後的她,沒吃過藥,沒打過針,身體卻健健康康,脾氣也變好了。老伴於洪福見證了妻子的變化,也於二零零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傳真相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於洪福去農村向世人傳真相,在回家的路上被舒蘭金馬派出所劫持綁架,遭毒打,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後被劫持到勞教所,因心臟有病,勞教所拒收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早上六點左右,於洪福、初玉珍夫婦被闖入家中的舒蘭市國保大隊和南城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警察搶走電腦、打印機、手機、工資本等近兩車的私人物品,還有現金一萬零三十元。
當時初玉珍因被診斷患有多種嚴重疾病、看守所拒收而被送回家;於洪福被非法關押在舒蘭市看守所,兩個多月後也回到家中。據說都是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定為網逃。
夫妻被非法判刑八、九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早七點多,南城派出所警察在早市將於洪福、初玉珍夫婦綁架,初玉珍抵制不上車,警察先將於洪福劫持走,二十分鐘後,又來一輛車,五、六個人將初玉珍抬上車,先劫持到南城派出所,後國保大隊副隊長張學濤將他們拉回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
於洪福、初玉珍夫婦後被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一部刑事訴訟科非法起訴,徐明月是指派公訴人。
初玉珍被非法關押期間,身體狀況極差,後來不能行走,由倆人二十四小時護理,身上出現紫色疙瘩(紫癜),警察打電話讓她女兒辦理保外就醫,還勒索她女兒五千元。初玉珍於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
於洪福在看守所身體也不好,心肌炎、高血壓、眼睛看不見東西,看守所的警察每天看著他吃藥。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多,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到舒蘭市來,對於洪福、初玉珍夫婦非法庭審,十一月二十九日,夫妻二人被非法判重刑。
初玉珍取保候審六個月,警察不斷去她家騷擾,要帶她檢查身體預謀收監。於洪福仍然被非法關押在舒蘭南山看守所。
誰是真正的違法者?
對於洪福、初玉珍夫婦的「判決書」中指出的所謂「犯罪證據」是:一、打印機;二、電腦;三、台曆殼;四、光盤;五、真相資料;六、大法書籍;七、真相幣。給夫妻倆非法定罪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依據是《刑法》第三百條和「兩高的司法解釋」,誣判七旬老人八年半和九年半。
下面看看這所謂的「犯罪證據」究竟觸犯了中國的那條法律?誰才是真正的違法者?
法輪大法書籍,是教人向善,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的書籍。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現已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此外,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公布了《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有161項內容,其中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了以下兩個文件:
99.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
100.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這說明在中國印刷法輪功書籍及相關資料是合法的。
早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公安部頒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該文件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在網上輸入「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就可查到這個名單),沒有法輪功。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出版、結社等自由,宣教者無罪。所謂的《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
顯而易見:修煉法輪功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受到表彰;傳播法輪功真相也合法。真正犯罪的是這些迫害法輪功的執法者!
中共是一個邪靈,本性「假、惡、鬥」,自篡權以來,殺戮不斷,通過周期性的各種政治運動,迫害了中國一半以上的家庭,害死了八千萬無辜的中國民眾。這個死亡數字,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在近半年的香港「反送中」事件中,中共把迫害法輪功的各種邪惡手段,都用在了迫害香港民眾身上,這些反而讓全世界人民看到它邪惡的本性。
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奉勸那些至今執迷不悟仍在追隨中共為中共賣命的人,審時度勢,不再做惡,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參與迫害:
舒蘭市國保大隊:
大隊長 董其明 13504750006
教導員 戢豔輝 13944290155
副大隊長 張學濤 13904440503
民警 武迎春 13704345616
民警 陳萬友 13844299066
民警 金明熙 13944293366
民警 李甲哲 13843235599
民警 楊賀成 15124381483
民警 於平 13504750219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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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總機:0432─62404900
院長張福洪:電話 13904443318
副院長蒲海東:電話:138442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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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許 妍
鞠憲錄
書記員:閆俊宏
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市船營區解放中路227號,郵編132041
電話:0432-64827666
檢察長原滿13304405199辦0432-64827177
副檢察長:孫東建13704314566焦方印、孫東健、呂叔華
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刑事訴訟科:徐明月
吉林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人員待查)
舒蘭市公安局電子數據勘驗室(人員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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