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道恆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被秘密庭審,沒有開庭公示、沒有通知家人、沒有旁聽。鄧道恆正氣凜然地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合法,擁有法輪功書籍及資料合法。當審判長最後問:你是否認罪?你還煉不煉法輪功?鄧道恆堅定地回答: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我無罪,當然要煉!法庭當天沒有宣判。
鄧道恆,四川農業大學畢業,在開江縣供銷社任幹部多年,退休。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處處為他人著想,是單位的骨幹。身邊同事都知道鄧道恆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鄧道恆妻子修煉前患有嚴重胃病、胃痙攣,修煉法輪功後不藥而癒,夫妻兩人多年都沒有生過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鄧道恆因堅持修煉,遭到降職、凍結薪水等形式迫害。鄧是單位中為數不多的大學生,很多工作只有他能勝任,因此他繼續努力把工作做好,連週末放假也會回單位工作,直到前兩年退休。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晚八時,鄧道恆和妻子武宗純、姨姐夫張光全,去縣供銷社宿舍樓拜訪同單位退休職工吳應國,被當時的開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譚天文(後被任命為國保大隊長)和東城派出所所長吳應均帶領警察跟蹤、綁架。不法警察用鄧道恆身上的鑰匙,非法抄了鄧道恆的家,抄走大法書籍、學法工具、一台計算機、鄧氏夫婦手機各一部,並沒收二人身上現金一千多元,「行政拘留」十五天。鄧妻體檢時身體不合格被釋放。
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鄧道恆被非法刑事拘留,從開江拘留所轉押到開江看守所;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准逮捕,所謂「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一九九九年前公開發行的鉛印法輪大法經書,二是鄧道恆的電腦上有大量賀卡的圖片,三是鄧道恆是開江縣法輪功的「重要人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下午,鄧道恆被開江縣法院刑事審判庭非法秘密開庭審理,沒有開庭公示、沒有通知家人、沒有旁聽。審判長是開江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光勇、兩名陪審人員與書記員。公訴人是開江縣檢察院李明作。該法庭指派一名作有罪辯護的律師。被非法庭審過程中,鄧道恆正氣凜然地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從中國大陸現行憲法和法律以及國務院、公安部歷次對邪教的認定文件、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報第二十八期》公布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等,義正詞嚴的闡明修煉法輪功合法。
二零二零年元月中旬,鄧道恆被開江縣法院秘密誣判八年。這次非法重判,據悉因鄧道恆在庭審時堅定的回答法官張光勇問話:「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我無罪,當然要煉!」而被枉法重判。
附:開江縣公安局局長周忠平 電話:辦公室:(0818)8222252 8223801
分管副局長:胡 昊 13908245653
國保大隊長:譚天文 13508267977
辦案警察:李 翔 18780889099 13981482538
四川省達州市開江縣看守所:
電話(0818) 8222415 郵編636250
開江縣檢察院電話 :0818-8222793
檢察長:謝曉鷹
分管檢察長:朱良國 18381838999
公訴科長:何 苗 13778302939
本案公訴人:李 明
開江縣法院電話:0818 -8222848
院長:周永國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翁慶裕
本案審判長:張光勇
開江縣新寧鎮東城派出所電話:(0818)8222576
所 長:吳應均 139828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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