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省達州市開江縣鄧道恆被非法批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達州市開江縣法輪功學員鄧道恆,自2018年1月13日晚8時被開江縣國保大隊教導員譚天文(新近被任命為國保大隊長)和東城派出所所長吳應均帶領警察綁架抄家,非法行政拘留15天。

1月28日非法行政拘留到期時,警察將鄧又改為刑事拘留,從開江拘留所轉押到開江看守所。

2月26日鄧道恆又被非法批准逮捕。

據悉,批捕的所謂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1999年前公開發行的鉛印法輪大法經書,二是鄧道恆的電腦上有大量賀卡的圖片,三是鄧道恆是開江縣法輪功的重要人物。其實這都是無理的構陷。

其一,按照2011年3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說明在中國印製、擁有、閱讀法輪大法書籍、資料合法;而開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開江縣檢察院按兩高司法解釋報捕和批捕。到底是應該執行國務院的行政法令,或是執行兩高的解釋?

其二,電腦上有製作賀卡的圖片,法輪功學員年節向師父製作、發送賀卡,尊師敬法,天經地義!何況即便是中國法律,電子圖片也不能作為法庭的呈堂證據。

三是鄧道恆在迫害發生前是開江縣法輪功煉功義務輔導員,並不是甚麼頭。大道無形,大法修煉來去自由,完全是個人自願參與,沒有組織,沒有名冊,哪來的頭?

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經全國人大批准制定的法律認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新一屆全國人大會即將召開,將修改憲法,修改國家公職人員的就職宣誓誓詞,也是要求國家公職人員忠於憲法。而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奉勸對法輪功學員鄧道恆報捕和批捕的執法人員,不要違憲、違規,否則,「違法必究」對你們照樣適用。

請國際、國內正義人士,伸張正義、營救法輪功學員鄧道恆。


附:開江縣公安局局長黃克應電話:辦公室:(0818)8222252 8223801

開江縣國保大隊電話:辦公室:(0818)8225345
大隊長、教導員:譚天文 13508267977

開江縣新寧鎮東城派出所電話:(0818)8222576
所 長:吳應均 13982812555
副所長:湯 磊 13882882828

開江縣檢察院電話 :0818-8222793
分管檢察長:朱良國 18381838999
公訴科長:何 苗 1377830293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