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庭安檢時,因警察在翁建珍的隨身包裏搜出一張A紙《給善良人的一封信》和一個收音機,翁建珍當場被三個警察(兩女一男)綁架到吳江松陵派出所,關到一個有幾間鐵籠子的房間。
到了松陵派出所後有三個警察做筆錄,叫翁坐在做筆錄警察對面的椅子上,稍後一女便衣責令翁脫衣服搜身,說內外衣服全部脫光。翁拒絕,你們這是人格侮辱。最後翁只是敞開外衣,但女便衣戴上一次性手套仍然將手貼著翁建珍的肉體往內衣裏面整個掏了一遍。掏完後還強行翁脫鞋,即使翁說站立不穩也得脫,被他們強行脫下後,這個女便衣又將鞋墊抽出。
接著翁又被強行帶到另一房間,一男警察要求翁配合採集手印,翁拒絕,男警察威脅翁建珍老太太說:不採手印可以,那你就呆在這兒就不要回家了,否則,等回家的時候還是要補採集手印的。翁不理。再又被要求靠牆拍照,翁仍然拒絕。
然後翁被帶進了審訊室,有兩名男警察,翁被強制坐在犯人椅上進行非法審問。一男警對翁說道:你不用擔心,這裏都有監控。結束時還問翁:我們有沒有打你啊?最後要求翁在筆錄上簽字,翁看到上面寫著「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拒絕簽字。
翁被帶回到最開始做筆錄的地方,等到下午大約三點多,翁說我還要去學校接外孫,於是要求回家,吳江松陵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聯繫,但久久沒有回應,翁再三催促。
不一會兒,進來黑壓壓一群人,有十幾個警察,其中七八個警察挾持著翁進入一輛黑色麵包車,直接駛往翁的大女兒住處(翁與大女兒女婿住一起)。麵包車直驅入小區,停在小區進門正中央。翁乘警察不注意,一把搶回自己的隨身包。幾個男警察上來搶奪。因為家門鑰匙在包裏面,翁死死抱住,對警察說這裏是女兒的家,主人不在家,你們不能去。幾個男警察不由分說七手八腳一邊搶包一邊往車下拖拽翁,翁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救我」,警察立即鬆手跑開了。
男警察看到強硬不行,又派兩名女警察軟磨硬泡:我們就過個場,你怕甚麼呢?翁道:你們會搶我的書。這樣僵持了半個小時,由於大女兒、女婿工作脫不開身,結果警察叫來了小女兒。小女兒被警察要求配合勸說翁:外孫已經回來了,你不開門他怎麼回家,孩子看到這個場景,會給他幼小的心靈留下怎樣的影響。翁擔心孩子,於是同意開門。翁要求警察出示搜查證,警察給了檢查證。所有警察一擁而入擠進了翁狹小的房間,搶走了《轉法輪》、《精進要旨》、《精進要旨(二)》、《各地講法(七)》等九、十本法輪大法書,和其他明慧書籍,插卡收音機2台、視頻播放機一台(價值500元),幾張翁自己摘錄學習的經文筆記,還有幾張廢紙也沒放過。櫃子和床底下也都搜了一遍。過程中,女婿突然趕回,對記錄清單的警察拍了照,被要求刪掉,女婿要求其提供手機號碼。該警察惱羞成怒說女婿的房間也要抄,女婿說你去抄,於是一夥人又去女婿房間開櫃子拍了照。
大約六點,所有7、8個警察又挾持著翁再次回到吳江松陵派出所。不知過了多久,翁感覺腰酸難耐。警察又將翁建珍關進籠子裏面的床上躺一下。翁在床上坐了一夜。早上,翁建珍說我到現在還沒有吃上一口飯呢。警察說沒有。到了十點左右,一男警對翁說你現在可以回家,並要求在扣押清單上簽字。
警察把清單上的「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劃掉後,翁按了手印。翁給警察講了真相,指出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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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松陵鎮笠澤路19號(第一加油站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