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元勝為人忠厚老實,對自己父母和岳父岳母都十分孝順。作為家裏的經濟支柱,他一直勤勤懇懇的工作,得到客戶的信賴和好評。客戶覺得他誠實可靠,工作認真,有活都喜歡找他幹才心裏踏實。如今他身陷囹圄,家裏的經濟受到較大的影響,只能靠妻子的有限收入支撐家裏的開銷,家裏父母都是年近八旬的老人。
火車站安檢綁架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劉元勝外出打工返家時,在丹東市寬甸火車站安檢,被查出背包裏有大法書籍《轉法輪》,被丹東寬甸站前派出所所長鄭福濤等人綁架,身份證衣物等被扣押。
隨後,劉元勝被瀋陽鐵路公安局丹東公安處治安支隊大隊長王偉東等送到在丹東看守所關押,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七月四日上午,瀋陽鐵路公安處丹東分段治安大隊和瀋陽市鐵路公安處國保李志(音)等人,到劉元勝父母家非法抄家。下午,瀋陽鐵路公安處丹東分段治安大隊和瀋陽市鐵路公安處國保、大東公安分局沈河公安分局及社區人員,到劉元勝家非法抄家。李志(音)用言語威脅劉元勝家人。
在丹東非法拘留十五天後,丹東鐵路公安處治安大隊張速明等人將劉元勝帶回瀋陽市風雨壇派出所所長金鵬處,辦理交接手續,非法刑事拘留30天,關押在瀋陽市沈河區看守所。
八月,劉元勝被構陷到沈河區檢察院,當月被沈河區檢察院非法批鋪。十月,劉元勝被構陷到沈河區法院。
七月二日以來,劉元勝因為這突如其來的迫害,身心受到嚴重壓力,一直腹瀉無法正常進食,人很消瘦虛弱。由於正常生活被打亂,原本身體健康的劉元勝,心臟開始出現不適症狀。七十多歲的父母看到老實厚道的兒子被冤枉很是擔憂。
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上午九時,劉元勝在瀋陽市沈河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上午八點多鐘,沈河法院如臨大敵,瀋陽市各區的消防車從瀋陽市大劇院門前一字排開,幾乎要排到瀋陽市職工之家大廈的路口。沈河區法院的胡同裏停靠了三輛大客車,還有特勤車在法院附近巡邏。六名消防員穿戴工作服,坐在法院對面的肯德基一樓待命。
法庭上,律師為劉元勝做了無罪辯護。劉元勝年近八旬的父親為兒子修煉法輪大法無罪做了進一步的闡述。老人的話中間曾被法官打斷。老人最後要求法院賠償在非法關押期間給當事人劉元勝造成的經濟與精神損失費。老人一席充滿正義的話,使法庭裏公檢法人員受到很大的震撼。
法官黃剛作為主審法官。陪審員李紅(女)、沈河區檢察院公訴人董淑萍,未出席庭審,只有一個年輕人代為出席。庭審時,大家都靜靜的聽律師和家屬為劉元勝作無罪辯護。
法律懲處的是違法行為,思想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法律的基本常識。信仰屬於思想層面,不在法律懲治的範圍之內,不能因為一個人堅持某種信仰或傳播某種信仰而受到法律的處罰。但遺憾的是,這種違背法律基本常識的不應該發生的事卻在我們國家荒唐的發生了,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到了不應有的迫害。
瀋陽市沈河區風雨壇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熱鬧路32號,郵編110061
沈河公安分局風雨壇派出所電話:024─22937105
周所長15502413788
金鵬所長
沈河區法院地址:瀋陽市沈河區市府大路411號
郵編:110011
黃剛:84119802(本案法官)
17341003177
陪審員:李紅(女)
檢察官:董淑萍(本案公訴人)
沈河區國保:任傑(責任人之一)
寬甸站前派出所警察鄭福民13591500112(參與綁架)
丹東市鐵路國保女警王昊15041590207(參與抄家)
丹東拘留所電話:0415-625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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