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齊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名法輪功學員
1、山東濟南張立萍遭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下午,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張立萍被山東德州市齊河縣國保大隊警察陳浩等四人綁架、關押。
原因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齊河縣胡官屯鎮司李村的村民發現有粘貼的法輪功真相不乾膠,齊河縣國保大隊警察陳浩等從村裏監控器拍的照片中,發現有張立萍開的汽車(車牌號)路過,認定張立萍等人在此村子發真相資料和貼不乾膠了。對此跟蹤張立萍四個月之久。
在齊河縣國保大隊的構陷下,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多,齊河縣法院對張立萍非法開庭,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八月三十日,齊河縣法院法官宋兆軍通知律師說,張立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2、濟南法輪功學員姜玉芹被冤判一年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濟南法輪功學員姜玉芹(女,五十多歲)陪同賈兆民的妻子去齊河縣公安局詢問賈兆民情況,在離開齊河縣公安局時候,被公安國保大隊警察強行扣押,並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齊河縣公安國保大隊警察一直在找所謂「證據」陷害姜玉芹,家人、朋友一直沒有姜玉芹的消息。
經多方打聽得知,濟南法輪功學員姜玉芹,被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法院秘密冤判一年,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被劫持入獄。
3、濟南市長清區教師賈兆民遭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濟南市長清區教師賈兆民(男,四十八歲)在老家齊河縣司李村和孔官村向村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綁架,被胡官屯派出所警察用棍棒毒打逼供,臀部被打成紫色,關押在德州看守所非法刑拘。
在齊河縣公安國保大隊構陷下,齊河縣法院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對賈兆民非法開庭,非法判刑兩年。
4、德州市陵城區董娟遭非法庭審
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輪功學員高國香、董娟,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在趙虎鄉鎮集市上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德州拘留所。一個月後,董娟兩萬元取保候審回家。
一年後(二零一八年),董娟被構陷到檢察院。德州市陵城區公安分局警察通知董娟十一月五日去齊河縣一趟。十二月七日下午兩點,齊河縣法院對董娟進行非法庭審。
5、齊河縣黃玉萍、魏樂生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山東德州市齊河縣法輪功學員黃玉萍、魏樂生在去鄉村集市散發救人的真相材料時,遭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三月十五日被送往德州市看守所。四月二十一日,他們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齊河縣法院在沒通知任何家人的情況下,偷偷對黃玉萍、魏樂生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三年(法院負責人叫趙貴傑,檢察院負責人叫朱梅)。九月十四日,判決書送達黃玉萍本人。
二、夏津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名法輪功學員
1、平原縣退休教師王金華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王金華因貼真相不乾膠被村主任賀金亮誣告,三塘派出所警察郡冰、詹兵對標語拍照。三月五日,王金華被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洪江,小隊長姚加凱綁架,三月十七日,給王金華辦理了取保候審。
從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開始,德州市平原縣國保把編織羅列構陷王金華的所謂證據遞交到夏津檢察院。
五月二十九日,夏津檢察院以德夏撿公訴刑訴(2019)56號起訴書指控王金華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向夏津縣法院提起公訴。
七月十八日,夏津縣法院對王金華非法開庭。八月七日下達判決書,誣判王金華兩年,罰金五千元。
十月十日,在勒索王金華五千元錢的同時,平原縣國保和夏津法院直接將王金華送往山東省監獄迫害。
審判長魏慶彪
陪審員孔媛媛、杜厚志
書記員張靜
公訴員張健
2、臨清市康宗峰、位鳳芹夫婦被冤判
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松林村法輪功學員康宗峰,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德州夏津白馬湖貼真相展板時,被綁架到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
他妻子位鳳芹,二月二十日上午,到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回家後,下午遭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臨清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夫婦二人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
夏津公安局國保大隊把陷害他夫妻的材料遞交夏津檢察院。七月四日,夏津檢察院把陷害康宗峰、位鳳芹夫妻的材料遞交夏津法院。
八月十一日,夏津縣法院對康宗峰、位鳳芹非法開庭。
十一月二十二日法院宣判康宗峰被非法判刑兩年並罰款一萬元;位鳳芹被非法判刑十一個月罰款一萬元。
康宗峰不服提出上訴,但最終德州中級法院對康宗峰維持原判。
3、夏津縣張守峰被誣判五年
張守強,男,夏津縣雙廟鄉王堂村人。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夏津縣公安局、雙廟派出所夥同德州市公安局、陵縣公安局惡警,闖到陵縣,綁架了在那裏打工的張守強。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張守強(張守峰)被夏津法院非法宣判五年刑期。
山東省夏津縣雙廟鎮王堂村法輪功學員張守峰,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結束五年冤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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