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我是保管員,因領導知道我修煉法輪大法,不貪、不佔,單位的辦公用品都讓我買。一次我和丈夫、兒子上街,回家路過我經常買辦公用品的商店,順便進去買了點東西,付款時,商家說,「記上賬吧。」我說:「這是我自家的東西。」商家說:「沒事,誰也不知道。」我開玩笑的和他說:「他們知道呀。」他笑著說:「這不是自家人嘛。」我嚴肅的和他說:「你知道,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他笑了笑說:「法輪功真了不起。」之後我照價付了款。
有一年,中秋節加工月餅,我看了加工的單子後,丈夫去結賬,回家後發現老闆少算了二十元錢。下午,我和一位同修順路去給加工廠的老闆送錢。老闆說:「少算你的錢,你還給我送回來啦?這麼多年,這還是頭一回。」給她打工的人們也議論紛紛,現在的社會還有這樣的好人。同修和她們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師父讓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們不佔別人的便宜。」
我妹妹說:「法輪大法救了二姐。你看二姐整天精精神神的,樂呵呵的,和修煉前判若兩人。」弟弟說:「不,法輪大法救了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