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哈爾濱雙城區東風派出所警察孫立偉等四人非法闖入王文娟家,非法抓捕,理由是王文娟往東風派出所裏送法輪功真相傳單。在抓捕過程中,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只是問王文娟法輪功傳單是不是她送的,王文娟說是,就這樣,簡單地做了一下筆錄,草草地把王文娟送進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在獄警的監管下,一進第二看守所監號,王文娟被扒光衣服,由犯人執行全身檢查,然後送進嚴碼間。晚上睡覺,倆人一顛一倒。上廁所排隊,大便規定了三分鐘,小便一分鐘。上不完,強行拉下來。由於壓力過大,王文娟十多天沒大便,肚子脹得難受。
那監號的班長叫田田。剛一到那監號,她知道王文娟是煉法輪功的,就指派一個人看著她,說:她要盤腿或閉眼睛,就給我打,往嘴巴子扇。讓王文娟背監規,不背就強迫在地下蹲著,一蹲就幾個小時,不讓睡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王文娟在雙城區法院被秘密庭審,非法判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雙城區法院向王文娟下發判決書。
非法判決書下來,王文娟得知自己被冤判四年,心裏不服,要求上訴。三個月後,中級法院來了兩個法官,一男一女,勸她說:「別上訴了,上訴也沒用,也得維持原判,還花不少錢。」王文娟說:這是冤判。他說:「沒辦法,法輪功(學員)的案子都這樣。」
就這樣,王文娟被戴上黑頭套,押上了警車,送進了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到了迫害法輪功監區(九監區),剛一上樓,就見下來幾個人,將王文娟連拉帶拽的進到了一個很黑的小屋(後來得知那是便衣庫,沒有監控),進行拷問。王文娟答的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就打她,由李文繡及包夾強迫王文娟寫「四書」,王文娟不寫就被體罰坐小板凳。由四個包夾看著,不許閉眼,不許低頭,腰得挺直。做不到,包夾就打她。每天都得看誣陷大法的錄像,還有「王××的電視講座」,全是胡說八道。早晨五點坐小板凳,一直到晚上九點,上廁所由包夾跟著,不許跟任何人說話。如果不寫四書,每晚多加一個小時,只要一閉眼,一低頭,包夾就打,直到寫「四書」為止。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
由於壓力過大,王文娟的血壓升高(高壓170-180,低壓120),心跳加快。後來犯人們看這樣不行,就說:你們都是修善的,我們也知道你們是好人,可沒有辦法,上面就這樣下達的,你們不寫「四書」,就扣我們分……我們也想早點回家。
由於法理不清,為了給她們加點分,王文娟違心地抄寫了「四書」和「思想彙報」。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冤獄期滿,王文娟回到家中。
控告惡首江澤民 遭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王文娟、妹妹王文靜,還有她的母親程豔萍,分別打印訴江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往北京「兩高」。四天後,她們分別收到了「兩高」已簽收的短信回執。
七月二十二日,雙城區東風派出所以鮑志成為首的四個警察突然闖入王文娟家中,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他們非法抄走大法師父的法像、經書、光盤、電腦機箱,還有她丈夫私人用的小型電腦(後得知小型電腦讓一個高個警察偷拿走了),並綁架了王文娟,理由是她控告了惡首江澤民。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王文娟帶進了審訊室(也就是打人外邊都聽不見的地下室),桌子後坐著兩個便衣警察,王文娟坐在他們對面的鐵椅子上,身後站著一個警察。
這時一個警察問:「控告江澤民的信是你寫的嗎?」王文娟說是。他們又說:「你不知道它是國家主席嗎?」王文娟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他們又說:「你膽子不小啊!行了,上去吧!」他們就把王文娟帶上來了。
鮑志成領著幾個人,連推帶拽的說:把你家鑰匙拿好,到你家去。因第一次去時,家裏的電腦、打印機、紙,他們沒有動,想第二次抄家,王文娟不去,他們強迫她去。
到了家門口,讓王文娟開門,怎麼開也開不開,後來警察開也開不開。他們很納悶,怎麼就開不開哪?又換了一個警察還開不開。
這時王文娟大聲說:「你們沒完了,還想抄家啊?」說著,王文娟就推開警察,拔出鑰匙,就往樓下跑。他們看我要跑,就跟著追,追上後,把她拽進派出所。
剛坐下不一會,就看見王文娟的媽、妹也被抓來。其中一個警察問:老太太,你還煉不煉了?王文娟的媽媽說:煉,這麼好的法怎麼能不煉呢?警察說:你這老太太都這麼大歲數了,願意煉就在家煉唄,出來幹啥,趕緊回家去吧。說著,就開車把王文娟的媽媽送家去了。
警察把王文娟和她的妹妹一同非法關押進了哈爾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放回家。
回到家中後,王文娟和妹妹去東風派出所要自己被非法抄走的財物,被東風派出所拒之門外,王文娟覺得自己控告江澤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沒有錯,是這些警察不了解法輪功真相,才會幹出助紂為虐的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幾號,王文娟親自來到東風派出所向副所長鮑志成、教導員孫立偉送交兩封真相信,才招致鮑志成、孫立偉等打擊報復,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再將其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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