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以後,包夾李彩芝的犯人趙敏、朱小慶每天使用各種手段折磨李彩芝。李彩芝寫上訴狀,換來的是變本加厲的迫害。
一次,男監隊長康建偉不知為何抓住鄭金玲,順手拽倒她後,又欲從正面將她拽起來。鄭金玲見男警的手從她前胸抓過來,下意識一腳將康健偉踹了個趔趄,現場的人都哄笑起來。康健偉在大家面前出醜,惱羞成怒的將鄭金玲拖到一個黑屋子裏,用電棍電她洩憤。鄭金玲給康健偉講真相,康健偉後沒再迫害鄭金玲。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李彩芝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被寧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鄭金玲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被通遼市科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