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五月,在江澤民與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出獄回家後,原在的三甲公立醫院拒絕恢復我的工作。在同修的幫助下,我來到一家縣級醫院的放射科上了班,在那裏工作了將近六年,因對待患者服務熱情,細緻耐心,其中有三年被醫院評為先進工作者。後來因為這家醫院管理改制,我辭職應聘到另外一家縣級市的民營醫院,繼續從事影像診斷。這家醫院是省司法廳指定的當地法醫鑑定、工傷鑑定和殘疾鑑定的指定機構。
在醫院,我從事64排CT與磁共振診斷工作,是個科室負責人。眼下,中國大陸像醫療器械保養維修、購置增添醫療設備,日常耗材,即便是民營醫院也存在「回扣」現象。比如修理機器,每次至少得到修理費用的近三分之一的回扣款項。就說維修64排CT機,我們用的CT機是64排128層的螺旋CT,較為先進,從廣東到我院一次維修費用至少七千元,後來。我通過朋友推薦找到了修理CT最便宜的工程師,可他講每次修理只向醫院要三千元,這其中還要給我三分之一,我對這樣的不義之財不能要,我斷然拒絕,為醫院節約了資金。因為我是大法弟子,第一次來維修時院長給他的錢,他把一千元錢要送給我,我堅決拒絕,這樣呢,我們醫院每次請他們來一次只要兩千元。因為與這兩位工程師經常見面,也成了老朋友,藉機我就給他們講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真相,他們明白了,也三退了。後來他們來醫院保養機器,只要不更換機器物件,就都不收費用,使醫院的器械維修費保持在較低水平。
再有,一位向我科推銷機器設備的人,他把一張五百元的購物券私下非要送給我,我當時收下了,後來就和院長商量如何處理,作為大法弟子我個人從不私自處理這樣的錢物。當下,有的醫生,為了個人私利,吃拿卡要,以權謀私,接受患者的紅包比較隱蔽,醫療衛生部門一再強調患者不能送紅包、醫生不能收紅包,但還是杜絕不了這類現象。
我從醫以來,沒有接受過患者的一分錢紅包,修煉大法以來,對自己要求更嚴,也不主張自己的親朋好友給醫生送紅包。
還在原公立醫院上班的時候,一次,一位值班醫生在夜間為急診患者做CT檢查,患者家屬為了節省費用,就把低於CT檢查正常收費標準的錢給了值班醫生,這位醫生私自先收下了,在第二天早上,她跟我講說咱們把這錢分了吧,我說這錢我不能要,你自行處理吧,就婉言謝絕了。
約三、四年前,那大約是臘月二十九,我正在科室值班,一位患者家屬找我,要進診斷室來,我把門剛一打開,這位患者家屬是位女性,見到我的面突然跪下了,眼裏含著熱淚,「大夫、大夫,您快救救我吧!」我不知是怎麼回事,就把她扶起來,趕快詢問來龍去脈。原來這位婦女有個兒子,是武警,當時回家探親,和朋友們在一家酒店吃飯,卻遇到了一位鄰桌的人要跟他喝酒,那人喝的可能有些過量了,這位武警認為與這人並不相識,就拒絕了,可那位要求喝酒的人就不幹了,對這位武警動了拳腳。武警並未還手,胸部受了傷,來到我所在的醫院做CT檢查。做了CT檢查後,不知另外的一名醫生是沒有發現骨折,還是受了打人者一方的賄賂,檢查報告說未見異常;後來又做了螺旋CT三維重組檢查,這是我負責的崗位,我發現存在骨質損傷並如實報告了傷情。後來她又去了市級醫院複查,結果與我的報告基本一致。受傷這一方懷疑打人一方托了人情關係,才寫了個正常的報告。所以他們全家特別感激,因為以這樣的結論經過多方調節,她家獲得了三十萬賠償。最後,這位給我下跪的女性,當時要給我三千元作為酬謝,我說這錢不能收,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這樣的事情是我應當做的;隨後她又要認我做她的弟弟,她年長,我答應了,也向這位大姐介紹大法的真實情況,為她和她的妹妹做了三退,使她對大法有了正確的認識。
眾所周知,從事放射診斷工作,接觸X線,對普通人的身體具有一定的傷害,比如殺傷白細胞、脫髮,嚴重者會患上放射病危及生命健康。可是,我自信,修大法後這放射線對我不起作用,我沒有主動要做甚麼放射健康體檢,也不擔心射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