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立案,並向申請人賀祥姑女士送達了立案和組成合議庭成員的傳票。其後,法院通知五月十三日舉行聽證會,卻臨時無故取消。本案應該在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結案,如今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省高院卻再沒有回音。
再審申請人賀祥姑曾多次撥打法官辦公室電話,一直是無人接聽,她到省高院去找法官,遭門衛阻攔,只說法官會聯繫她的律師。但律師打電話,法官也沒有接,六月十三日這一天,律師到了省高院,法官迴避不見。
省高院至今沒有給再審申請人一個說法。
賀祥姑,五十七歲,湖南省婦幼保健院門診手術室護士。她不僅業務能力強,而且為人善良真誠,對病人很有耐心,在病友中的口碑很好。
但這樣一位好護士,在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多次遭迫害。因為堅持信仰,向民眾講真相,賀祥姑累計四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關入精神病院,正常上班的權利被院方以所謂「簽字放棄法輪功」的條件剝奪,造成賀祥姑被迫長期在外漂泊,只能打零工,靠做家政、護理老人為生。無法正常上班期間,賀祥姑每年都到單位報到,爭取上班,但每次都遭院方推諉。
二零一七年六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賀祥姑,到省婦幼詢問退休一事時,得知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單位已將自己無理「開除」,遂開始了其依法維權之路。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賀祥姑向長沙市開福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說明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的違法事實,要求省婦幼補發工資及獎金共計七十七點九萬元,並自二零一七年六月開始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遺憾的是,開福區法院無視對原告有利的種種證據,作出明顯袒護被告方的一審判決,宣稱對賀祥姑的兩項訴求均不予支持。在判決書中,李雙臨主觀認定「原、被告之間的勞動關係已經(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實際解除」,這既不符合事實,也沒有任何證據和法律依據。賀祥姑隨即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案件進入中院後,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三十日先後兩次開庭,二審法官再次做出枉法判決,對賀祥姑及其律師的上訴意見,「不予採信」,維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一月,賀祥姑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要求撤銷一、二審判決,還自己公道。在再審申請書中,以確鑿的證據指出原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應依法予以糾正;並就本案的新證據進行了客觀明瞭的闡述。省高院立案,案號:2019湘民申7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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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地址:長沙市東二環二段320號
院長:田立文 13838215169
審判監督第一庭
法官:米佳 18182122196
審判長:周春梅 18182122363
審判員:彭春玲 1818212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