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事不能做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菜市場的風波

去年夏天的一個早晨,我去送小孫女上學。回來的路上,路過菜市場,先買一些菜,然後走到賣肉攤位,準備買幾斤肥膘。買肉的人比較多,我諮詢了價錢後,準備買十元錢的肥膘,於是從包裏拿出二十元錢,因包裏沒有十元的鈔票,對賣肉女主人說:「姐妹,給我稱十元錢的肥膘。」隨手把二十元錢遞給了賣肉的女主人。

賣肉女主人應聲答應,很俐落的給我稱了十元錢的肥膘遞給了我,我手拿著肉,等著她給我找回十元錢,可是賣肉女主人遲遲沒有反應。這時我說:「姐妹,你還得找給我十元呢。」賣肉人馬上就翻臉了,並說:「你給我十元錢,我還找你甚麼錢哪?」我說:「我給你的明明就是二十元錢,你怎麼說是十元錢呢?」我們爭來爭去的沒有結果。

這時腦海裏浮現師尊的教誨:「我主要提出點要求:希望大家在今後的修煉當中,把自己當成一個煉功人,真正修煉下去。」[1]想到這,我如夢方醒,是啊,我是修煉人,怎麼能為了十元錢,和常人爭得不可開交呢?師尊不是教導我們要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遇事要為他人著想嗎?大清早的因為十元錢,在這和常人爭吵,耽誤了學法的寶貴時間多不划算。再說不也影響了他們夫妻賣肉嗎?天這麼熱,肉賣不出去不得壞了嗎?那得多大的損失呀,他們做買賣也不容易。偶然是不存在的,也有可能是在哪一生一世我欠人家的錢,慈悲的師尊巧妙的安排,讓我用這種形式還了。

想到這,我豁然開朗,心情愉快,樂呵呵的對賣肉女主人說:「姐妹,咱倆不用因為十元錢在這爭吵了,錢不常花,人常在,還影響你們賣肉,我想你們也不是存心想多佔十元錢便宜,只不過是買肉的人多,說話,打嘮的忘記我給你多少錢了,這錢我也不要了。因為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尊告訴我們要為他人著想,所以我不能因為這點錢,影響你們賣肉。」然後我告訴他們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有福報的。

我的話音剛落,周圍的人就有人說:「她是學法輪功的啊,那她不能說謊,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他們不佔便宜。」聽到世人對法輪功的讚揚,我心裏感到非常欣慰,同時也為自己今生能成為一名大法弟子感到無比自豪。

假事不能真做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同學家辦事。我們聊了幾句話後,他就說:「我家買的榨汁機上的壓蓋壞了,我和商家聯繫後,商家又給我免費郵來一個新的。」

然後他很俐落的就把壞的那個壓蓋拿出來,對我說:「老同學,這個壓蓋可愛壞了,你用手機把這個壓蓋拍照下來,發給商家,也和他們要一個,留著備用,這一個壓蓋三十多元錢呢。」同學知道我家也買了一台同樣品牌的榨汁機,款式一樣。

聽到他的這番話,我心裏很不是滋味,心想:常人就是常人,正像師尊講的那樣:「現在國內無論國營企業或其它企業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極其特殊。在其它國家,在歷史上從來沒有的一種現象,所以在利益上矛盾顯的特別尖銳,勾心鬥角,為一點小利爭鬥,發出的思想、使出的招術都很壞,做好人都難。」[1]

想到師尊的法,我淡淡一笑說:「不行啊!我是幹啥的你不知道嗎?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是有嚴格的心性要求的,我得按照大法師父的法去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我家榨汁機的蓋子沒壞,怎麼能偷梁換柱呢?這不是造假嗎?這可不符合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啊,我要這樣做了,大法師父會傷心的啊!」他說:「你竟扯,你師父在哪呢?」我說:「大法師父時時刻刻都在我身邊,你想甚麼,做甚麼,師父都知道。」

我接著說:「你的好心我知道,但是我勸你,你雖然沒有修煉法輪大法,你也要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的言行,做一個好人,真、善、忍是宇宙的大法,是衡量好與壞的標準,一個人好與壞就是用他來衡量的啊!」

聽完我的這番話。他說:「是啊,這麼多年你修煉法輪大法,從你的言行中,同學們都感受到了法輪功的美好,以後我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高興的說:「那你可有大福報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